012凌风与阿布缪斯的初次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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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和钱宝好奇的走进12号训练场,只见场中有2个人在比试,双方都拿着木制武器,你来我往好不激烈。
定睛一瞧,原来是兰瑟和阿布缪斯在比试,凌风心里也想,除了他们两个,谁又能够引起如此众多的人欢呼叫好?
场上兰瑟忽然大叫一声:
“吃我一枪。”
他将枪一荡,与阿布缪斯的剑撞到一起,阿布缪斯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剑向前一劈,与兰瑟的枪狠狠的撞在一起。
兰瑟借着这股劲力将枪转过一圈,以更强的力度想阿布缪斯砸去,谁料阿布缪斯抓住这个空门大开的机会,猛然向前一刺。
但是阿布缪斯没有料到兰瑟竟然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一样,身体向左略微倾斜,极限躲过了这一次刺击,并用胳膊夹住了木剑,不过也因此砸出去的枪慢了一拍,阿布缪斯及时弃剑后退。
阿布缪斯笑着对兰瑟说:“兰瑟,你不愧是我们年级第一,这武艺比我高强多了,真是佩服,佩服啊。”
兰瑟缺显得有些不高兴,似乎对战斗的结果并不满意,然后兰瑟就对着阿布缪斯道:“你刚才肯定留手,本来你可以将剑横过来的。”
阿布缪斯则反驳说:“但是我们用的是木制武器,就算横过来了也无法影响到你,反而还会受到一次重击,得不偿失。”
凌风看着,心中诽讥道:这是阿布缪斯怕疼吧!这种人,根本成为不了勇者,兰瑟,快去揍他,让他明白不勇敢是不行的。
但是凌风却不敢说出来,一是虽然与阿布缪斯结仇,但毕竟只是因为坏了阿布缪斯的事,如果自己这么做,那这仇就解不了了;二是上次就差点没说过阿布缪斯,要是这次阿布缪斯继续与自己争,凌风可不认为兰瑟这次还会站在自己这一边。
正想着,阿布缪斯就看见了凌风,想了想,对兰瑟说:“现在天赋的差距还不明显,我先和凌风比一场,这就只是与天赋无关,而只与努力有关。”
兰瑟点了点头,说:“你说的对,如果他现在没有打赢或者打平你,说明他先前说的都是一些鬼话,连努力都没有的人,那只是弱者的哀鸣!”
凌风听到兰瑟这么说,就知道这一场比试不可避免了,如果失去同属a级天赋者兰瑟的庇护,说不定自己会因为得罪a级天赋者阿布缪斯而被赶出学院。
不过,凌风还想再努力一下,便对兰瑟喊道:“这个比试我同意了,但是我不认为我能赢,就算只是锻炼身体,恐怕城主那里也有快速回复体力,缓解身体疲劳的方法。”
兰瑟听了凌风的话,觉得有几分道理,但是依旧不准备制止这场比试,毕竟全班只有凌风和他的小弟钱宝没有给他面子,没错,只要这两人来12号训练场迟到了。
凌风看见自己是话说完之后,老师无动于衷,哀叹:果然刚才兰瑟和阿布缪斯已经用建立起男人之间的友谊,俗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诚不欺我。
凌风就也不再多说,走上训练场,没有选择与阿布缪斯一样的东方细剑,而是西方大剑,双方相对10米而立。
凌风这时心里又开始吐槽:果然我大天朝的剑最帅了,但是为什么没有投胎到贵族家里,本来做了战士之后有一个剑客梦,虽然一个剑客在一堆骑士、战士、刺客中间很显眼,但帅啊!
可是凌虎无情的打击了凌风:“孩子,作为一名战士,你要输出伤害,大陆上没有你说的那种剑存在的余地,还是学习大剑吧。”
凌风就信了,结果,这阿布缪斯手中拿的是什么?这不就是那“不存在”的武器吗?说好的没有这种武器的呢,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呀。
正当凌风走神之时,阿布缪斯一脸愤怒的冲了上来,喊着:“和我比斗还分心,你是看不起我吗?”
凌风顺手将大剑劈出,想着:怎么可能看不起你,我就练会了一个顺劈斩,还是一个在群战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技能,和你单挑我感觉根本没有胜算呀。
却不料一剑劈下去,阿布缪斯挡住,就再也不敢使用技巧了,因为凌风的属性比他强一些,又用的大剑,重量大一些,压着阿布缪斯根本不敢卸力。
凌风却是一喜,原来我的力量已经这么强大了,便只是抬起再向下一砸,阿布缪斯就被凌风劈到地上。
凌风不知道的是,普通人家只是让孩子练练,但小孩子调皮,根本不认真锻炼,家长又不敢过分逼迫(因为叛逆期),导致来学院里实力不强。而像阿布缪斯这种贵族,则要先学习贵族礼仪,在这期间是以利益诱惑,当习惯服从后再开始训练。
而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不可能像凌风一样从小就有成熟的心智,而从6岁开始就不间断的锻炼。(虽然因为以前没吃过苦,致使锻炼时间是慢慢加强的,再加上凌虎的监督)
所以也就不奇怪凌风的力量比阿布缪斯大很多,虽然阿布缪斯本身也不是吃素的,掌握不少秘技,但等级不够高,抵抗不了强出接近一半力量的凌风,落败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实。
但是阿布缪斯、钱宝以及这一大群人不知道呀,看见凌风干脆利落的击败阿布缪斯,不由得相互询问:“这凌风不会是s级天赋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强呢?”
兰瑟也十分惊讶凌风的表现,对凌风说:“你以后和我一起操练吧,不必多说,与你这种人在一起更能激励我前行。”
其实,要是凌风是以技巧击败阿布缪斯的,那么兰瑟恐怕会更加对凌风不满,因为说了假话呀!但是凌风是单纯的利用阿布缪斯的轻视和自己的力量优势击败阿布缪斯的,那就值得深交。
兰瑟又豪爽的对凌风说:“乐福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帮你把这件事办好了。”
兰瑟便转过头对阿布缪斯说:“阿布缪斯,给我一个面子,放过那个叫乐福的一马吧!”
阿布缪斯见兰瑟相信了凌风的胡话,气的脸色发青,控制不住自己,对兰瑟咆哮道:“我怎么可能逼迫那个人,我只是看见一个美女上去搭搭讪,结果你们这样对我。
那好,我就是要强迫那个乐福,让她做我的情人,名分都不给她,你能拿我怎么办!”
凌风一听,感觉自己似乎干了一件坏事情,转念一想,自己被阿布缪斯带沟里了,人怎么会想当众多平妻中的一员,肯定是因为阿布缪斯的权势:“暴露自己真面目了吧,不过你已经立下赌约了,想反悔也是没有用的。”
嘴上这场战斗可是难分难解,兰瑟也无法判断谁赢了,只能先端平一碗水,安抚住两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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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睛一瞧,原来是兰瑟和阿布缪斯在比试,凌风心里也想,除了他们两个,谁又能够引起如此众多的人欢呼叫好?
场上兰瑟忽然大叫一声:
“吃我一枪。”
他将枪一荡,与阿布缪斯的剑撞到一起,阿布缪斯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剑向前一劈,与兰瑟的枪狠狠的撞在一起。
兰瑟借着这股劲力将枪转过一圈,以更强的力度想阿布缪斯砸去,谁料阿布缪斯抓住这个空门大开的机会,猛然向前一刺。
但是阿布缪斯没有料到兰瑟竟然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一样,身体向左略微倾斜,极限躲过了这一次刺击,并用胳膊夹住了木剑,不过也因此砸出去的枪慢了一拍,阿布缪斯及时弃剑后退。
阿布缪斯笑着对兰瑟说:“兰瑟,你不愧是我们年级第一,这武艺比我高强多了,真是佩服,佩服啊。”
兰瑟缺显得有些不高兴,似乎对战斗的结果并不满意,然后兰瑟就对着阿布缪斯道:“你刚才肯定留手,本来你可以将剑横过来的。”
阿布缪斯则反驳说:“但是我们用的是木制武器,就算横过来了也无法影响到你,反而还会受到一次重击,得不偿失。”
凌风看着,心中诽讥道:这是阿布缪斯怕疼吧!这种人,根本成为不了勇者,兰瑟,快去揍他,让他明白不勇敢是不行的。
但是凌风却不敢说出来,一是虽然与阿布缪斯结仇,但毕竟只是因为坏了阿布缪斯的事,如果自己这么做,那这仇就解不了了;二是上次就差点没说过阿布缪斯,要是这次阿布缪斯继续与自己争,凌风可不认为兰瑟这次还会站在自己这一边。
正想着,阿布缪斯就看见了凌风,想了想,对兰瑟说:“现在天赋的差距还不明显,我先和凌风比一场,这就只是与天赋无关,而只与努力有关。”
兰瑟点了点头,说:“你说的对,如果他现在没有打赢或者打平你,说明他先前说的都是一些鬼话,连努力都没有的人,那只是弱者的哀鸣!”
凌风听到兰瑟这么说,就知道这一场比试不可避免了,如果失去同属a级天赋者兰瑟的庇护,说不定自己会因为得罪a级天赋者阿布缪斯而被赶出学院。
不过,凌风还想再努力一下,便对兰瑟喊道:“这个比试我同意了,但是我不认为我能赢,就算只是锻炼身体,恐怕城主那里也有快速回复体力,缓解身体疲劳的方法。”
兰瑟听了凌风的话,觉得有几分道理,但是依旧不准备制止这场比试,毕竟全班只有凌风和他的小弟钱宝没有给他面子,没错,只要这两人来12号训练场迟到了。
凌风看见自己是话说完之后,老师无动于衷,哀叹:果然刚才兰瑟和阿布缪斯已经用建立起男人之间的友谊,俗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诚不欺我。
凌风就也不再多说,走上训练场,没有选择与阿布缪斯一样的东方细剑,而是西方大剑,双方相对10米而立。
凌风这时心里又开始吐槽:果然我大天朝的剑最帅了,但是为什么没有投胎到贵族家里,本来做了战士之后有一个剑客梦,虽然一个剑客在一堆骑士、战士、刺客中间很显眼,但帅啊!
可是凌虎无情的打击了凌风:“孩子,作为一名战士,你要输出伤害,大陆上没有你说的那种剑存在的余地,还是学习大剑吧。”
凌风就信了,结果,这阿布缪斯手中拿的是什么?这不就是那“不存在”的武器吗?说好的没有这种武器的呢,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呀。
正当凌风走神之时,阿布缪斯一脸愤怒的冲了上来,喊着:“和我比斗还分心,你是看不起我吗?”
凌风顺手将大剑劈出,想着:怎么可能看不起你,我就练会了一个顺劈斩,还是一个在群战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技能,和你单挑我感觉根本没有胜算呀。
却不料一剑劈下去,阿布缪斯挡住,就再也不敢使用技巧了,因为凌风的属性比他强一些,又用的大剑,重量大一些,压着阿布缪斯根本不敢卸力。
凌风却是一喜,原来我的力量已经这么强大了,便只是抬起再向下一砸,阿布缪斯就被凌风劈到地上。
凌风不知道的是,普通人家只是让孩子练练,但小孩子调皮,根本不认真锻炼,家长又不敢过分逼迫(因为叛逆期),导致来学院里实力不强。而像阿布缪斯这种贵族,则要先学习贵族礼仪,在这期间是以利益诱惑,当习惯服从后再开始训练。
而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不可能像凌风一样从小就有成熟的心智,而从6岁开始就不间断的锻炼。(虽然因为以前没吃过苦,致使锻炼时间是慢慢加强的,再加上凌虎的监督)
所以也就不奇怪凌风的力量比阿布缪斯大很多,虽然阿布缪斯本身也不是吃素的,掌握不少秘技,但等级不够高,抵抗不了强出接近一半力量的凌风,落败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实。
但是阿布缪斯、钱宝以及这一大群人不知道呀,看见凌风干脆利落的击败阿布缪斯,不由得相互询问:“这凌风不会是s级天赋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强呢?”
兰瑟也十分惊讶凌风的表现,对凌风说:“你以后和我一起操练吧,不必多说,与你这种人在一起更能激励我前行。”
其实,要是凌风是以技巧击败阿布缪斯的,那么兰瑟恐怕会更加对凌风不满,因为说了假话呀!但是凌风是单纯的利用阿布缪斯的轻视和自己的力量优势击败阿布缪斯的,那就值得深交。
兰瑟又豪爽的对凌风说:“乐福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帮你把这件事办好了。”
兰瑟便转过头对阿布缪斯说:“阿布缪斯,给我一个面子,放过那个叫乐福的一马吧!”
阿布缪斯见兰瑟相信了凌风的胡话,气的脸色发青,控制不住自己,对兰瑟咆哮道:“我怎么可能逼迫那个人,我只是看见一个美女上去搭搭讪,结果你们这样对我。
那好,我就是要强迫那个乐福,让她做我的情人,名分都不给她,你能拿我怎么办!”
凌风一听,感觉自己似乎干了一件坏事情,转念一想,自己被阿布缪斯带沟里了,人怎么会想当众多平妻中的一员,肯定是因为阿布缪斯的权势:“暴露自己真面目了吧,不过你已经立下赌约了,想反悔也是没有用的。”
嘴上这场战斗可是难分难解,兰瑟也无法判断谁赢了,只能先端平一碗水,安抚住两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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