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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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鹿,听起来是不是特像“神鹿”?
名字是祖父取的,祖父这个人呢,以我小孩子多年的经验来看,他就不是什么好人。
其他且不说,就说我这个名字吧,他自己的名字倒是很好听,非得把我的名字取得这么怪异。
可我每一次找祖父强烈抗议,祖父总是说,要怪就怪你爸不是个姑娘,不然这名字落不到你头上。
明明这么难听的名字是他老人家取的,最后却把责任都推给我爸。
啊,说到现在,我忘记介绍了。
我祖父,沈修瑾。
听说他年轻的时候特别有魅力。
我祖母,简童。
我有时候很纳闷,怎么这两个八竿子看起来一点都不相配的人,就走到一块儿了。
我祖父和祖母,在我爸还没出世前,就离了婚。
离了婚后,我祖父未再娶,我祖母,未再嫁。
看着应该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才对,祖父却极为不要脸,处处往祖母那儿蹭。
打我有记忆以来,祖父就上杆子处处讨好祖母。
我煜行爷爷说,你祖父这辈子就没给谁低过头,做派特强硬,别人都怕他。
可我怎么看,都觉得我煜行爷爷说的不靠谱。
我祖父要真这么牛,怎么我祖母一个瞪眼,他就乖得和家里大金毛一样?
再说了,你见过哪个特牛叉的男人,有一手堪比五星级大厨的厨艺?
自打小起,祖父的厨艺,绝顶的是家里最好的,比家里聘用的酒店大厨还要好。
祖父晨起就去遛狗,回来时候,手里就多了一堆食材。
等到祖父在厨房里忙活一早上,祖母起床的时候,必定家里的饭桌上,已经摆好热气腾腾的饭菜,不一定很丰盛,但却很温馨。
祖母十指不沾阳春水,便是碰水最多的时候,也只是在花园里浇浇花,祖父说,祖母这样就很好。
我偷偷问祖父,你每天起早做饭,一日三餐,还要上班,天天如此,就是正经上班的,也还有个法定假日,您老一天不落下,就不累吗?
祖父看着花园里,正在吃着他亲手做的下午茶的祖母,笑的跟个傻叉一样,他老人家说:
“你祖母喜欢,我做什么都开心。我啊,乐意宠着她,最好把她宠得,其他男人她都看不上眼,这样你祖母这辈子也就没时间想着离开我了。”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小事。
我只知道,祖父宠祖母,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我总觉得,祖母矫情,这么好的祖父,都不和人家复婚,我把这话和祖父说,祖父从来没对我红过脸,那一次,狠狠给了我屁股一巴掌,祖父说,小兔崽子,以后再这么想你祖母,我打不死你。
你祖母就是天底下第一好的好祖母。
记住了,以后要孝顺祖母。
不孝顺我没事儿,你敢不孝顺你祖母,我就下厨给你做毛栗子烧肉。
我那时候很委屈,明明我是为祖父鸣不平。
后来,我才知,祖父和祖母之间,竟有着那样的过往。
有一天深夜,我饿了,下床找吃的去,路过祖母房间,门虚掩着,我好奇地往里头偷看,结果看到的那一幕,差点儿没惊到我。
祖父他捧着祖母的脚,搁在胸口。
我那时候已经觉得不可思议,跑到了我爸卧室里,开口就问:“祖父是不是个变态啊?我看着他捧着祖母脚呢,祖父有恋脚癖啊?”
“你祖父那是在给你祖母捂脚,你祖母身体不好,常年手脚冰凉,你祖父心疼祖母。看到就当没看到,千万不要给你祖父说这件事。”
“为什么啊?”
“因为你祖父会罚你写大字。”
“爸,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这是个很忧伤的故事。乖,小鹿,我和你妈还有正事要办。”
祖父未再娶,祖母未再嫁。我儿时时候的记忆力,便是这一对不是夫妻的祖父和祖母的日常。
祖母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每每说一句话,家里的人,都不敢反驳。
不是因为怕祖母,而是祖父偏心着祖母,这是家里人共知的事情。
小孩儿对时间,向来没有多大感触,而当我有感触的时候,是祖母过世的那一天。
我八岁的时候,那一年,祖母过世了。
那是初春的一天,祖母如同往常一样,坐在花园里那棵大树下,吃着祖父亲手做的下午茶,祖母常年最喜欢的就是那把摇椅,放在大树下,累了的时候,就躺下小睡个午觉。
祖父会去给祖母盖个薄毯,掐算着时间,去叫醒祖母。
但这一天,祖父再也没有能够叫醒祖母。
祖母便在风吹着摇椅一摇一摇之下,在万物复苏的绿意里,躺在摇椅上,安详的离去。
祖母没有什么突发性的疾病,她便在这个春日的午后,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离开了祖父。
我永远也忘不了,从来刚强的祖父,老眼泪湿,呜咽的哭了,长久地蹲在祖母的摇椅旁,我永远忘不了祖父已经不再年轻的手,紧紧地握住祖母已经渐渐凉却僵硬的手掌,那时候,祖父哭得像个孩子。
爸妈站在不远处,却没有跨进这个小花园,当时我不懂,爸妈难道不难受吗?
后来我才知道,爸妈是给祖父和祖母留下最后独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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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鹿,听起来是不是特像“神鹿”?
名字是祖父取的,祖父这个人呢,以我小孩子多年的经验来看,他就不是什么好人。
其他且不说,就说我这个名字吧,他自己的名字倒是很好听,非得把我的名字取得这么怪异。
可我每一次找祖父强烈抗议,祖父总是说,要怪就怪你爸不是个姑娘,不然这名字落不到你头上。
明明这么难听的名字是他老人家取的,最后却把责任都推给我爸。
啊,说到现在,我忘记介绍了。
我祖父,沈修瑾。
听说他年轻的时候特别有魅力。
我祖母,简童。
我有时候很纳闷,怎么这两个八竿子看起来一点都不相配的人,就走到一块儿了。
我祖父和祖母,在我爸还没出世前,就离了婚。
离了婚后,我祖父未再娶,我祖母,未再嫁。
看着应该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才对,祖父却极为不要脸,处处往祖母那儿蹭。
打我有记忆以来,祖父就上杆子处处讨好祖母。
我煜行爷爷说,你祖父这辈子就没给谁低过头,做派特强硬,别人都怕他。
可我怎么看,都觉得我煜行爷爷说的不靠谱。
我祖父要真这么牛,怎么我祖母一个瞪眼,他就乖得和家里大金毛一样?
再说了,你见过哪个特牛叉的男人,有一手堪比五星级大厨的厨艺?
自打小起,祖父的厨艺,绝顶的是家里最好的,比家里聘用的酒店大厨还要好。
祖父晨起就去遛狗,回来时候,手里就多了一堆食材。
等到祖父在厨房里忙活一早上,祖母起床的时候,必定家里的饭桌上,已经摆好热气腾腾的饭菜,不一定很丰盛,但却很温馨。
祖母十指不沾阳春水,便是碰水最多的时候,也只是在花园里浇浇花,祖父说,祖母这样就很好。
我偷偷问祖父,你每天起早做饭,一日三餐,还要上班,天天如此,就是正经上班的,也还有个法定假日,您老一天不落下,就不累吗?
祖父看着花园里,正在吃着他亲手做的下午茶的祖母,笑的跟个傻叉一样,他老人家说:
“你祖母喜欢,我做什么都开心。我啊,乐意宠着她,最好把她宠得,其他男人她都看不上眼,这样你祖母这辈子也就没时间想着离开我了。”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小事。
我只知道,祖父宠祖母,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我总觉得,祖母矫情,这么好的祖父,都不和人家复婚,我把这话和祖父说,祖父从来没对我红过脸,那一次,狠狠给了我屁股一巴掌,祖父说,小兔崽子,以后再这么想你祖母,我打不死你。
你祖母就是天底下第一好的好祖母。
记住了,以后要孝顺祖母。
不孝顺我没事儿,你敢不孝顺你祖母,我就下厨给你做毛栗子烧肉。
我那时候很委屈,明明我是为祖父鸣不平。
后来,我才知,祖父和祖母之间,竟有着那样的过往。
有一天深夜,我饿了,下床找吃的去,路过祖母房间,门虚掩着,我好奇地往里头偷看,结果看到的那一幕,差点儿没惊到我。
祖父他捧着祖母的脚,搁在胸口。
我那时候已经觉得不可思议,跑到了我爸卧室里,开口就问:“祖父是不是个变态啊?我看着他捧着祖母脚呢,祖父有恋脚癖啊?”
“你祖父那是在给你祖母捂脚,你祖母身体不好,常年手脚冰凉,你祖父心疼祖母。看到就当没看到,千万不要给你祖父说这件事。”
“为什么啊?”
“因为你祖父会罚你写大字。”
“爸,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这是个很忧伤的故事。乖,小鹿,我和你妈还有正事要办。”
祖父未再娶,祖母未再嫁。我儿时时候的记忆力,便是这一对不是夫妻的祖父和祖母的日常。
祖母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每每说一句话,家里的人,都不敢反驳。
不是因为怕祖母,而是祖父偏心着祖母,这是家里人共知的事情。
小孩儿对时间,向来没有多大感触,而当我有感触的时候,是祖母过世的那一天。
我八岁的时候,那一年,祖母过世了。
那是初春的一天,祖母如同往常一样,坐在花园里那棵大树下,吃着祖父亲手做的下午茶,祖母常年最喜欢的就是那把摇椅,放在大树下,累了的时候,就躺下小睡个午觉。
祖父会去给祖母盖个薄毯,掐算着时间,去叫醒祖母。
但这一天,祖父再也没有能够叫醒祖母。
祖母便在风吹着摇椅一摇一摇之下,在万物复苏的绿意里,躺在摇椅上,安详的离去。
祖母没有什么突发性的疾病,她便在这个春日的午后,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离开了祖父。
我永远也忘不了,从来刚强的祖父,老眼泪湿,呜咽的哭了,长久地蹲在祖母的摇椅旁,我永远忘不了祖父已经不再年轻的手,紧紧地握住祖母已经渐渐凉却僵硬的手掌,那时候,祖父哭得像个孩子。
爸妈站在不远处,却没有跨进这个小花园,当时我不懂,爸妈难道不难受吗?
后来我才知道,爸妈是给祖父和祖母留下最后独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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