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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一锅鸡汤引发的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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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落在望不尽的青山大地上,激起朦胧的水雾。

    此时正值潮湿的梅雨季节,天地宁静,似乎只听得空灵的雨声在吟唱。

    坐落在延绵青山之中的五阳县城,青砖黛瓦,在雨水的浸润下,漫出古人口中烟雨楼台的诗意。

    漫长的雨季丝毫没浇息人们的热情,小城的石板路上,贩夫走卒络绎不绝,所有人都行色匆匆,也不在意天上的细雨,地上的泥泞沾湿了衣物。

    五阳县是这方圆百里青山绿田内的贸易重镇,因其盛产五阳石而闻名于大越国。

    五阳石赤红如火,有些五阳石内蕴藏着价值不菲的灵玉,开石取玉,全凭眼力与气运,因此五阳县城赌石盛行,催生了不少的产业,贸易极为发达。

    秦韵的祖爷爷当年似乎就是嗅到了这充满无限商机的味道,花了毕生积蓄,在小城里靠近赌石坊地方开了一家平安杂货铺。

    按理说,从此杂货铺生意应该红红火火,一家人过上富足安康的生活才是,但秦家人没想到“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这句千古名言在自己身上应验了。

    秦韵的爷爷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仅把祖爷爷积蓄多年的钱财挥霍一空,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外债,祖爷爷心疼儿子,不得不将老家的田地变卖还债。

    可秦韵的爷爷死不悔改,没过多久又欠下不菲的债务,讨债的人都堵到了家门口。

    秦韵的爷爷自觉再无脸回家见老父亲和妻儿,偷偷跑出城外,三十出头就选择了自尽,吊死在了老家田地前的一棵大槐树下。

    秦韵的父亲秦南自小目睹家中的变故,心中对赌骗之事厌恨至极,在接管杂货铺后,虽然就开在赌石坊的对面,却经常对前来交易的赌徒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臭脸。久而久之,平安杂货铺的生意冷清下来,已经老的走不动道的祖爷爷见此情景,也不曾劝过父亲,每天就躺在院内的摇椅上,对着天空发呆。

    时光荏苒,小小的平安杂货铺从祖爷爷传到秦韵的父亲秦南手里,已经六十年了,长寿的祖爷爷也在三年前过世,小小的秦家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这一甲子的时光,小城依旧,似乎只有杂货铺门前的大樟树发生了改变。

    柜台前的秦韵抬头看了眼天上密布的乌云,心中叹了口气,便继续低头算账。

    “又到月底了,进货支出八十两,收入一百零六两,老爹做生意太实在了,这还好铺子是自家的,要不是自家的,这租子都缴不上了。”秦韵一手托着下巴,看着手中的账本,眉头紧皱,加上雨季的阴郁,心情愈发不好。

    “哟哟哟,这是哪家的清秀少年在思春呀。”一个穿着陈旧青色麻衣的青年磕着瓜子,晃荡着向秦韵走来。

    “张狗腿,你怎么有空来我这小杂货铺,不去忙你的“事业了”?”秦韵把目光投向迎面而来的青年。

    “你还不了解我?这雨季太长了,外地人比旺季时少了不少,我不好下手啊。”张狗腿轻啐了一口,抓起一把瓜子塞到了秦云手中。

    这青年名为张发财,是五阳县的惯偷,专挑外地人下手,偷来的若是钱就拿去赌石,偷来的是物就拿去典当行换成钱再去赌。也被衙门抓了不少次,可因偷得不多,祖上三代又都是五阳县深受百姓爱戴的大清官,衙门每次也只是打一顿,关上个几日。

    无奈这张发财也是个死性不改的脾性,又因偷钱逃跑时腿脚麻利,连衙门的狗都追不上,被街坊们唤为“狗腿”。

    “小韵子,今天我手里有好货,你收不收?”张狗腿走近,眉飞色舞地看着秦云。

    “别,我不收。”秦韵挥手拒绝,“连那些典当铺都得衙门通知不敢收你货了,我这小小的杂货铺子怎敢逾越衙门的命令。”

    “嗨,你可别后悔!”张狗腿把身后的包啪的一声,放在柜台上。

    布包在台面上移动起来,看起来是有活物在包里挣扎。

    “这包里放的是活物?”秦韵好奇。

    “哥哥告诉你,这里头可是难得一见的凤尾锦鸡。”张狗腿压低声音,得意地说道,“小韵子,俗话说的好,这天上有龙肉,地上就有这凤尾锦鸡。天上的龙肉咱们无福享受,可这极品走地鸡你不能错过。”

    秦韵似乎早就习惯了张狗腿满嘴跑马车,眼皮轻轻一抬,装作毫无兴趣的样子说道:“地上的不是驴肉吗?”

    “你少废话,这只鸡是我从一外地老头那取的,你大可放心拿去宰了!别人不知道你小子的本性,哥哥却知道,你小子没什么其他爱好,就好一口极品的吃食!”

    秦韵好吃,立志开餐馆,这是街坊邻居们都知道趣事,这年头,有如此理想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了。

    “据说这凤尾锦鸡连仙人吃了都会不禁夸赞,熬成鸡汤喝上一口,保证能把你的下巴鲜掉!”

    张狗腿在一旁说的绘声绘色,秦韵忍不住地咽了咽口水,内心似在做激烈的心理斗争,凤尾锦鸡的确是难得的野味,肉质极其鲜美,是所有吃货渴望的顶级食材。

    张狗腿饶有兴趣地看着秦韵纠结的神情,戏谑地说道:“我呢,这辈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了,毕竟这年头跟谁打工都赚不到钱,若是你以后开餐馆了,我愿意来给你当掌柜的。”

    秦韵是五阳县城家喻户晓的神童,头脑聪慧,七岁那年进入五阳学院学习礼乐经书,十岁就毕业考中了秀才,三年时光胜过他人十年寒窗苦读。但不知为何秦云放弃了进京城考取大功名的机会,选择了留在家乡给独身的父亲尽孝。

    “就算我以后实现理想,我的餐馆也留不下你这尊大佛。”秦韵恋恋不舍地看着张狗腿的包,摆摆手无奈的说道,“我不要了,这个月我手头紧,而且老爹不让我和你聊太多。”

    “嘿,这老秦原来这么不待见我!”张狗腿气的跳脚。

    “多新鲜呀,这城里谁会待见你呀!”一位穿着紫色华衣,身材微胖,拿着折扇的矮个少年走来,背后还跟着一位撑伞的家丁,“再说,秦叔叔厌恶赌徒这街坊邻居谁不知道?”

    张狗腿闻言正要发作,那紫衣少年一挥手,说道,“张狗腿,这鸡我要了,多少银子?”

    张狗腿转怒为喜,奸笑一声,讨好的答道:“林家少爷果然不凡,不愧是咱们五阳县第一天才少年。这只鸡,嘿嘿嘿,三十两。”

    “给!”少年身后的家丁掏出三锭银子,放在了张狗腿手上。

    “嘿嘿嘿,祝林少爷前程似锦,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张狗腿喜笑颜开,飞一般地朝着赌石坊奔去。

    “林昶你这么花钱,你爹知道非得满城追着你揍!”秦韵有些好笑地看着紫衣少年,“你怎么有空过来,这几日你应该很忙才是?”

    “怎么,过几日我就要出发了,临行前怎么也得来见见小弟啊。”家丁熟门熟路地找了一张凳子,拿出手帕细细擦拭一番,林昶边说着边用手摸了摸凳子,眼见没有灰了,这才满意地坐下,“我知道那张狗腿肯定对我报了高价,不过我也无所谓,毕竟以后他要坑我还找不着我了呢,估计下次他再见到我,要像佛堂里的香客一样拜我了。”

    秦韵笑道,“那你以后得道成仙了可别忘了五阳县内还有我这么个忠心耿耿的小弟。”

    “那是自然,到时我仙丹无数,保你长命百岁。”林昶示意家丁拿起张狗腿的包里的凤尾锦鸡,“炖汤还是红烧?”

    “凤尾锦鸡以鲜闻名,自然是炖汤。”秦韵接过鸡,欣喜地端详起来,“这可是走地鸡的极品,待会我得给老爹留一碗。”

    雨渐停了,林府的家丁在柜台照看,秦韵在厨房忙碌着,林昶在边上看着秦韵,两人似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林昶是五阳县县长林府的二公子,今年已十五,比秦韵大两岁,经常以秦韵的带头大哥自居,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林昶平日在府上尽随他的父亲吃些素淡清雅的食物,父亲美其名曰“养生饭”,自己却是苦不堪言。偶然间发现秦韵有一手好厨艺后,就赖上了平安杂货铺,经常自带食材前来求食。

    五阳县每隔十年,都会有那凡人仰望的修士前来选取适龄的修仙炼法的好苗子,一旦被选中,未来超脱凡人之上,前途不可估量。而千余年来,一直都是终仙学院派遣修士前来挑选。上个月就是十年一次的挑选修仙苗子的日子,终仙学院经过一番测试,在五阳县内选了三位好苗子,其中之一便有林昶。

    秦韵也曾被父亲逼迫着去参加测验,被终仙学院的修士以资质极差的理由拒绝了。

    从此以后天差地别,一人成凤头,一人成鸡尾,未来不可知,这或许就是两个儿时玩伴难得的相聚时光了。

    啪,秦韵剁下了鸡屁股,放入了沸腾的锅中。

    鲜美的鸡肉混合着各式香料,在浓郁的汤液中自由的翻滚,令人食指大动,用文火稍煮一会儿,散发的香味再也抑不住地往外飘去。

    门外,一位农夫打扮,头戴斗笠的老头耸动着鼻子,如一只嗅觉灵敏的老狗,顺着香味,被鼻子牵引着走进了平安杂货铺。

    “唉唉唉,你是何人?”家丁见这老头径直往里面的厨房走去,伸手阻拦。

    “我是何人?”这老头哼的一声,双手叉腰,吹胡子瞪眼道,“我是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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