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孔雀重生 第13章 40万元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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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重温”服装设计的有关知识,成了我在缝纫吧的主要工作。
缝纫吧里人不多的时候,姚丽从来不打扰我。
周末忙起来的时候,我会很自觉地去帮姚丽的忙。
由于我不是真正的“重温”,而是真正的初次接触,所以有些不会、不懂的东西,还需要向姚丽请教。姚丽总是很耐心地告诉我,我也总是很快就能领悟,毕竟,以前,我有过多年做衣服的基础呢。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这期间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想说一下。
事情发生在曾拿玉舞人来让我公公鉴别的王叔叔身上。
王叔叔喜欢收集玉器,又不十分懂行的事我已经说过了。
在我帮公公鉴别出玉舞人的真伪之后,王叔叔对我公公大加赞赏。虽然我公公一再说明自己对玉器也不是十分懂行,但是王叔叔还是经常拿着些玉器来找我公公帮着鉴别。
鉴别玉舞人的时候,我帮上忙了,但不代表我能鉴别出所有的玉器呀,所以对那以后王叔叔拿来的玉器,我再也没有仔细看过。有的虽然也仔细看过,但是却看不出什么门道来了――这也难怪,谁让我生活在汉代的平民家庭呢,没见过大世面嘛。
王叔叔的故事是公公告诉我的。
经常在古玩市场上转悠的王叔叔认识了当地一家古玩店的老板郭老板。本来就喜欢玉器的王叔叔在郭老板的热情接待下越发地迷上了收藏,他经常到郭老板的古玩店去挑选一些玉器。
这天,郭老板的古玩店里新进了一批高古玉器,有玉璋、玉刀、玉璧、玉璜、玉角杯等。据店主人讲,这些玉器的年代为汉代,有些甚至早到商周时期,特别是里面的部分器型,像玉角杯、玉璧、玉璜等属于汉代玉器里的典型器物。
两千多年前的汉代玉器,被认为是中国玉器发展的最高峰。其中最能代表汉代玉器工艺水平的是生活用玉、陈设玉和佩饰玉等。玉角杯是生活用玉里十分重要的器皿,它是王侯贵族使用的一种饮酒器;而玉璧、玉璜既是礼玉,也可作为陈设玉。这些玉器一般采用圆雕和高浮雕技法,体现出精湛高贵的艺术风格。
听说古玩店的郭老板进了一批汉代的玉器,圈内的不少同行以及朋友都来鉴赏,王叔叔得到消息后,这一天也专门赶过来看。
在欣赏的过程中,郭老板发现王叔叔对这批东西很感兴趣,便有了出手的想法,于是郭老板对王叔叔说,如果王叔叔想买的话,他可以以优惠的价格转让。听朋友这么一说,虽然对玉器了解并不太多的王叔叔真是有些动心了,尤其是一件玉角杯,洁白的玉质,古朴的造型和精细的雕刻,深深吸引了他。王叔叔反反复复,看了又看,他希望借此机会,以比较优惠的价格买到古代玉器的真品。
在郭老板的古玩店里,王叔叔反复看了这件玉角杯和其它一些玉器后,打算把它买过来,于是便和店主郭老板进行了一番仔细地商量。
经过几轮讨价还价,王叔叔买下了这件玉角杯和其它一部分玉器,其中以玉角杯的价格最为昂贵。此后王叔叔又多次到这家店买古玉,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在这里买走汉代玉器75件,共花费40万元。
买到这些“古玉”后,王叔叔将它们视为珍品,轻易不拿出来给人看。后来还是公公听到此事后,郑重其事地对他说,现在古玩赝品很多,劝他还是将这些“古玉”拿去鉴定一下。为了稳妥起见,王叔叔找专家进行了鉴定。
然而鉴定结果让他大吃一惊,专家告诉王叔叔,这些玉器尽管从雕刻风格上讲和汉代的玉器相似,但从玉的材质上看是现代的玉石,因此可以断定是赝品。而其中最值钱的玉角杯,之所以外表看上去古色古香,沁色逼真,是一些专业贩子用特殊手段制作出来的,没有一定专业水准和实践经验的人是很难发现的。
王叔叔受了骗,十分恼怒,随即找到郭老板讨说法。
对王叔叔所说的情况,店主郭老板并没有否认,但郭老板没有答应对方所提出的退货要求,因此引起了很大的纠纷。此事也惊动了当地的几家媒体,郭老板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他已经开了7年的古董店,对于瓷器懂得比较多点,而对玉器也是一个“门外汉”。他说,当初并不想把那批玉卖给王叔叔,因为当时有一个上海的买家也想要那批玉,而且也给得起价。由于当时和王叔叔关系比较好,所以就卖给了她,但在卖玉之前,他特别提醒王叔叔,自己对这些玉的年代也搞不清楚,希望他慎重考虑。
后来经过几番交涉后,郭老板提出用价值相当的另一批古玉来调换。可是意外再次发生:专家对调换后的古玉进行了鉴定,结果表明:这些东西同样是新玉,是通过化学药剂氧化表面而制造的赝品。
无奈之下,王叔叔将郭老板告到了当地的一家法院,要求被告接受退货,返还自己在古玩店购买玉器的40万元。
当地法院在受理了王叔叔的案件后,为了辨别这批玉器的真伪,专门委托*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这批东西进行了鉴定。后来该委员会作出《文物鉴定结论书》,鉴定结果为:包括玉角杯在内的共75件玉器,全部是现代玉器,不属于文物。
然而这一对王叔叔有利的证据,却在诉讼时效以及是否为原先交易的物品上,失去了效力。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叔叔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物品为古玉,但郭老板给王叔叔出具的收据上写的是玉器,由于交易物品并不确定惟一,且王叔叔没有及时进行检验,责任在原告。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叔叔的诉讼请求。
就这样,王叔叔的40万元打了水漂。
公公对我讲这件事的时候,一直对王叔叔的遭遇吹嘘不已。
公公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收藏玉器的有关知识,那就是:
首先,要摆正心态,不要幻想几十万能买几十件汉代的玉器,这是绝不可能的。
第二,先了解汉代玉的历史背景,究竟有多少玉能够流落市场。
第三,鉴定,从沁色上,氧化上,几个方面入手,多咨询专家,多方求证,才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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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章“40万元打了水漂”的故事,是作者在网上查找有关汉代玉器的资料时无意中看到的。来源于网上名为“汉代玉器牛角杯造假揭秘”的一篇文章。
本章改编这个故事意在提醒亲爱的朋友们,时时刻刻谨防现代生活中的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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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吧里人不多的时候,姚丽从来不打扰我。
周末忙起来的时候,我会很自觉地去帮姚丽的忙。
由于我不是真正的“重温”,而是真正的初次接触,所以有些不会、不懂的东西,还需要向姚丽请教。姚丽总是很耐心地告诉我,我也总是很快就能领悟,毕竟,以前,我有过多年做衣服的基础呢。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这期间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想说一下。
事情发生在曾拿玉舞人来让我公公鉴别的王叔叔身上。
王叔叔喜欢收集玉器,又不十分懂行的事我已经说过了。
在我帮公公鉴别出玉舞人的真伪之后,王叔叔对我公公大加赞赏。虽然我公公一再说明自己对玉器也不是十分懂行,但是王叔叔还是经常拿着些玉器来找我公公帮着鉴别。
鉴别玉舞人的时候,我帮上忙了,但不代表我能鉴别出所有的玉器呀,所以对那以后王叔叔拿来的玉器,我再也没有仔细看过。有的虽然也仔细看过,但是却看不出什么门道来了――这也难怪,谁让我生活在汉代的平民家庭呢,没见过大世面嘛。
王叔叔的故事是公公告诉我的。
经常在古玩市场上转悠的王叔叔认识了当地一家古玩店的老板郭老板。本来就喜欢玉器的王叔叔在郭老板的热情接待下越发地迷上了收藏,他经常到郭老板的古玩店去挑选一些玉器。
这天,郭老板的古玩店里新进了一批高古玉器,有玉璋、玉刀、玉璧、玉璜、玉角杯等。据店主人讲,这些玉器的年代为汉代,有些甚至早到商周时期,特别是里面的部分器型,像玉角杯、玉璧、玉璜等属于汉代玉器里的典型器物。
两千多年前的汉代玉器,被认为是中国玉器发展的最高峰。其中最能代表汉代玉器工艺水平的是生活用玉、陈设玉和佩饰玉等。玉角杯是生活用玉里十分重要的器皿,它是王侯贵族使用的一种饮酒器;而玉璧、玉璜既是礼玉,也可作为陈设玉。这些玉器一般采用圆雕和高浮雕技法,体现出精湛高贵的艺术风格。
听说古玩店的郭老板进了一批汉代的玉器,圈内的不少同行以及朋友都来鉴赏,王叔叔得到消息后,这一天也专门赶过来看。
在欣赏的过程中,郭老板发现王叔叔对这批东西很感兴趣,便有了出手的想法,于是郭老板对王叔叔说,如果王叔叔想买的话,他可以以优惠的价格转让。听朋友这么一说,虽然对玉器了解并不太多的王叔叔真是有些动心了,尤其是一件玉角杯,洁白的玉质,古朴的造型和精细的雕刻,深深吸引了他。王叔叔反反复复,看了又看,他希望借此机会,以比较优惠的价格买到古代玉器的真品。
在郭老板的古玩店里,王叔叔反复看了这件玉角杯和其它一些玉器后,打算把它买过来,于是便和店主郭老板进行了一番仔细地商量。
经过几轮讨价还价,王叔叔买下了这件玉角杯和其它一部分玉器,其中以玉角杯的价格最为昂贵。此后王叔叔又多次到这家店买古玉,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在这里买走汉代玉器75件,共花费40万元。
买到这些“古玉”后,王叔叔将它们视为珍品,轻易不拿出来给人看。后来还是公公听到此事后,郑重其事地对他说,现在古玩赝品很多,劝他还是将这些“古玉”拿去鉴定一下。为了稳妥起见,王叔叔找专家进行了鉴定。
然而鉴定结果让他大吃一惊,专家告诉王叔叔,这些玉器尽管从雕刻风格上讲和汉代的玉器相似,但从玉的材质上看是现代的玉石,因此可以断定是赝品。而其中最值钱的玉角杯,之所以外表看上去古色古香,沁色逼真,是一些专业贩子用特殊手段制作出来的,没有一定专业水准和实践经验的人是很难发现的。
王叔叔受了骗,十分恼怒,随即找到郭老板讨说法。
对王叔叔所说的情况,店主郭老板并没有否认,但郭老板没有答应对方所提出的退货要求,因此引起了很大的纠纷。此事也惊动了当地的几家媒体,郭老板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他已经开了7年的古董店,对于瓷器懂得比较多点,而对玉器也是一个“门外汉”。他说,当初并不想把那批玉卖给王叔叔,因为当时有一个上海的买家也想要那批玉,而且也给得起价。由于当时和王叔叔关系比较好,所以就卖给了她,但在卖玉之前,他特别提醒王叔叔,自己对这些玉的年代也搞不清楚,希望他慎重考虑。
后来经过几番交涉后,郭老板提出用价值相当的另一批古玉来调换。可是意外再次发生:专家对调换后的古玉进行了鉴定,结果表明:这些东西同样是新玉,是通过化学药剂氧化表面而制造的赝品。
无奈之下,王叔叔将郭老板告到了当地的一家法院,要求被告接受退货,返还自己在古玩店购买玉器的40万元。
当地法院在受理了王叔叔的案件后,为了辨别这批玉器的真伪,专门委托*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这批东西进行了鉴定。后来该委员会作出《文物鉴定结论书》,鉴定结果为:包括玉角杯在内的共75件玉器,全部是现代玉器,不属于文物。
然而这一对王叔叔有利的证据,却在诉讼时效以及是否为原先交易的物品上,失去了效力。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叔叔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物品为古玉,但郭老板给王叔叔出具的收据上写的是玉器,由于交易物品并不确定惟一,且王叔叔没有及时进行检验,责任在原告。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叔叔的诉讼请求。
就这样,王叔叔的40万元打了水漂。
公公对我讲这件事的时候,一直对王叔叔的遭遇吹嘘不已。
公公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收藏玉器的有关知识,那就是:
首先,要摆正心态,不要幻想几十万能买几十件汉代的玉器,这是绝不可能的。
第二,先了解汉代玉的历史背景,究竟有多少玉能够流落市场。
第三,鉴定,从沁色上,氧化上,几个方面入手,多咨询专家,多方求证,才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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