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 第三十一章 天成七年 腊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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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飞雪,像沙粒一样,弥散着打着璇儿的泼洒下来。一粒一粒,撕扯着草原上干涸的大地和人们的心。万里雪原一片银装素裹,所望之处,具是那白茫茫的一片,连一棵枯树都找不见。天上看不见蓝色,而是灰蒙蒙的一片。
北风乍起,方知烟举起右手,本想整一整领口,可是厚重的手套,她无法自由的使用手指,弄了半天,只是多余的灌了一领的寒风。
长长的睫毛上面,都是一层银白,眉毛上面具是结了一层霜。骏马之上的方知烟,望着那苍茫的大地,心里说不出的感觉。如果自己一直渴望的,就是这样广阔的天地,为何踏足这片土地的时候,心里居然是这样的空洞。想着却觉得,脖子里又是灌进一管凉气。
马蹄,踏在雪原上,“子噶,子噶”,是雪的声音。深一脚浅一脚的,骑在马上,还是能感觉出来,行进的艰难。周围万籁俱静,似乎飘散的雪花,那“啪~啪”的声音都听的到。人的心里,便也像是这片银白的大地一样,澄澈而空灵。
“如果,能张开翅膀,真愿意,在这风雪里翱翔”方知烟望着天边一闪而过的雄鹰的身影,感叹道。
此时,方知烟一身大红的马装,上衣是獭兔的红色马装绒袄,下身是轻便的貂绒靴裤。脚上穿的是白色的“奥巴”。这奥巴,中原的地方,是很少见的,它宽大而笨拙,里面细密的缝着三层动物的皮毛,在奥巴的里面,还有平时穿的皮鞋。因此分外的保暖,也是草原生活的必需品。此时知烟正向着雪原深处进发“奥巴”也是必不可少的了。身后披的是兔皮的长长的斗篷。骑着白马,那鲜红的身影,分外的抢眼。
而前方,另外一匹白马上,是方姨玄色的身影。大雪中方姨的身影也是衬托的越发清楚。瘦弱的她自己是嫡出,说自己从小就没有娘亲的疼爱。可是,明显的能够感觉出来,丞相和秦知浩对于她的疼爱。说实话,知烟羡慕她。
但是,却不嫉妒。
后来的变化知烟自己也所料不及,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睡在知鱼的身边。看着她流着口水,沉沉的睡去的样子。知烟也会感觉到久违的快乐。她看着身边的知鱼。多想把心里的事情全部脱口而出。她觉得无论爹爹怎么样的强调知鱼只是丞相的女儿,因此才有接触的必要。可是知烟自己却觉得知鱼才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应该信任的人。
可是即使这样,她也不能呀!
知鱼的世界,是七彩的美丽的纯真,即使有她小小的烦恼,也只是太阳的黑子。可是自己的世界里。。。。。。
“知鱼,你好吗?”知烟看着天边的飞雪,轻轻的在心里发出自己的疑问。
“知鱼,你有想起我吗?”
方姨带着知烟,一路奔波,每天只休息2个时辰。终于在出发的第三天感到了雁门关。方姨一跃下马,看见了站在帐外迎接她的方北岭。
“侯爷。”方姨看见方北岭还是有些激动的。可是多年以来,千荷叫自己的丈夫,依然也只是“侯爷”
一身青黑色的戎装的方北岭眉毛上也都是霜,看来也似乎刚刚回营。高大挺拔的身材,孔武有力的体魄,那是异族才有的体质。琥珀色的双眸中永远是读不懂的深沉。
“小荷,知烟来了?”方北岭看着妻子那深沉的声音问道方姨心里叹了口气,心里想道“终究,你的一颗心,半点都没有分在我的身上。”
脸上却依然是快乐的表情,轻松的指了指指了指后面马上的知烟。
知烟看着娘的手势,知道要自己下马了。熟练的一跃,便从高大的马身上跃下,大雪居然没到了她的膝盖,如若不是奥巴的长度,这个时侯,已经是凉透全身了吧。
知烟走到方北岭面前,一步一步,稳重而充满敬重,到了跟前儿,她像男子一样,单膝跪地,说“女儿拜见爹爹。”低着头,躲避着爹爹的眼神。
一身戎装的方北岭却甚是开心,看着面前自己的女儿,身体还那样的瘦弱矮小,不过7岁,已经有些英姿飒爽了。将门里走出的姑娘,毕竟和丞相家娇生惯养的小姐不一样。无论如何,在襁褓里第一次看见这个小小的女儿的时候,方北岭就甚是满意,他知道,这个女儿不会错,她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
方北岭扶起女儿,厚重的带着手套的右手,扑了扑女儿身上的积雪,行动中居然也有些许的心疼的慈爱。
方北岭带着妻子和女儿,进了大帐。此时已经是隆冬时节,蒙古草原早已经冰雪满盖,千里华霜。出了军营里还有袅袅炊烟,周围的牧民早就迁到水草丰美的西边去了,雁门关附近,已经罕有人迹。
大帐里,却是十分的宽阔温暖,毕竟是将军的大营,气派和普通的蒙古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中间一个圆圆的牛皮扎的长桌,四周是绒毯的靠椅。弓箭,背囊,各种食品用品应有尽有。
待知烟和方姨坐定,方北岭便差人送了几盆炭火,渐渐,大营就暖和起来,方姨和知烟原本冻得通红的脸也开始渗出汗珠。接着,方北岭又把酒暖上了。过了一会,酒气就腾然而起,弥散了真个大营。方北岭,将两个羊皮酒囊递给凌荷和知烟,说“知烟也喝一些,省的入了寒气。”
知烟点点头。从小就在父亲马背上长大的方知烟远比一般女孩子要干练许多,喝惯了酒,也骑惯了马,只是这几年父亲调任做了京官,才教导她要有所收敛,学做一个大家小姐。可是骨子里的东西也改不了的。
坐了一会,方北岭看妻女的眼里都有疑惑,便也喝了口热酒,可是气氛却有些沉闷压抑,只有木炭燃烧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微红了。
终于,方北岭开了口,那琥珀色的瞳孔中闪动着英武的气息。
“蒙古大汗已经投降了。”
一句话落地,三人具是没有了声响,方北岭又是喝了一大口酒。这样的功绩,方北岭的声音里却没有任何的喜悦。
凌千荷眼见此情此景,心里一惊,心想“蒙古的实力即使不如我朝,倒也不至于投降呀,”
心里知道这话背后必有隐情。于是她并没有说话,一双妙目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丈夫。
只听着方北岭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其实,他们也是有条件的。”
一句话结束,眼神里居然有些闪烁。这在坚毅的他的表情中是十分罕见的。
凌千荷紧锁眉头,一张俏丽的脸庞瘪的通红。举起羊皮酒囊,深深的喝了一大口。心里的憋闷却无法发泄。避开丈夫的眼神,心里却是不住的打鼓。
定北侯也是一时语塞。知烟看着父母,她内心纳闷,但是她知道此时不是自己该说话的时候。从小知烟就知道,自己只是这个家里服从命令的那一个。
方北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继续道:“蒙古大汗要亲自进京面圣,并且”接着眼神一顿。接着说道“并且要我们一个公主前去和亲。”
凌荷一滴血泪落了下来,滴在心上。举着羊皮囊的双后下意识的颤抖的一下,一股醇酿顺着嘴角流了出来。眼睛里蒙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看着身边的小女儿。心里什么都明白了。“公主去和亲?”想着,又是喝了一大口酒。本来蒙古酒的度数并不高,不容易醉,可是喝在千荷的嘴里,却是苦涩难当,恨不得一醉了之。“我朝均是皇子,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公主呀!而且不止是这一朝,大武开国以来,皇家从来就没有诞生过一位公主,全部都是王子,所有的公主,都是王爷家里的郡主后来封赐的。可是现在甄选尚未开始,皇族怎么会让有可能成为琴心燕的王族女子嫁给异族?”千荷这一心的苦楚又能够和谁说?那么,结果不就是。。。
她又看了看身边只有七岁的知烟,柔声道“知烟,你先到中军大营休息,娘跟爹有要事要谈。”
知烟看了看自己的爹娘,无奈的说了一声“是”知烟顺从的点了点头。她知道不管是什么事情,她只能顺从,这是家里的规矩。站起身,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凌千荷的身上,说道“娘,小心着凉。”千荷炉火阴处的脸上,已经有明显的抽噎了。
知烟走后。凌荷盯着方北岭,一言不发。方北岭却只是背对着她。久而,终于说出“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八个字。凌荷听了却只是冷笑。收了收声音,平静的嗓音却急切的说道:“侯爷,和我说实话,侯爷已经位极人臣,何必再用女儿的幸福取悦君王,即使你一次一次费尽心机,可是你已经封侯拜相,你还要干什么?你还想得到什么。你失去的东西已经都失去了,那么你想要得到的东西真的比我们的女儿还重要?权势,在你那里,真的可以让你抛下女儿吗?她在你心里就是在一文不值,八年的情分,就这样连你的怜惜都换不来吗?还是,你一定要证明些什么?证明给谁,给她?”说道后面凌千荷的声音已经明显的颤抖起来。
最后一句话落地,一直沉默的方北岭突然回头,用手锁住凌荷的咽喉,提起她逼到墙角,死死的抵住帷帐。外面的风雪呼啸而过。凌千荷一时喘不上气,憋出了晶莹的眼泪。可是眼神却是倔强的没有丝毫的退缩。
方北岭却恶狠狠的说“小荷,永远不要提起!我说过!永远不要提起。”
可是看着凌荷从眼角渗出的泪水,一双妙目却不甘示弱的看着方北岭。方北岭的手指一松,痛苦的皱了皱眉头,他终究还是不舍的。方北岭叹了口气,无奈的放开了手。可是那琥珀色的瞳孔中释放出的怒气依然让人胆寒。
凌千荷双膝一软,顺势叠跪在了地上,猛烈的咳了起来,接着是呜呜的抽噎了起来。却再没有说些什么。丈夫的心,从一开始,到最后,从来都不曾用在自己身上。
而方北岭背对着凌荷叹息的着说“小荷,自从你嫁我为妻,我知道委屈你了。可是,我立下的誓言,家仇国恨,不报此仇誓不为人。我一定会做到。我方北岭,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对你说过一辈子会让你幸福安康,往事,休要再提了。”最后的语音也是明显的温柔下来。
凌千荷幽幽的点了点头。“侯爷,我知道了。”眼泪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滴答滴答的落在绒毯上。
方北岭静静的走到妻子面前,双手提起她的双臂,她的脸因为刚刚的袭击,憋的通红,眼里还含着泪水。方北岭打量着妻子的脸,那张脸虽然不像初始他时那般青春可人,可是依然白皙亮丽,风采卓越。只是,只是那哀怨的双眸是嫁给自己之后,才出现的吧。
看着凌千荷,北岭心中自然也有千般不舍。江南凌家,当年三个姐妹艳绝天下。以贫民的身份,三个姐妹同时一步登天,当朝皇妃,丞相之妻,和这个将军夫人。
成为千古佳话,可是时值今日,早已物是人非。
一切一切的繁华,亦不过是过眼云烟。但是方北岭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在大漠深处,牧歌长笛,与他一起驰骋的那个身影。他曾经对自己说过,要让那个身影永远的幸福快乐。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连常伴她左右的资格都没有。是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幸福?
怪只怪,天意弄人。
小愚有话说:谢谢大家的支持,逐浪上的点击率,我已经很开心了。也常常有亲们留言支持,谢谢大家。
我特别喜欢看大家的留言,告诉我喜欢谁,不喜欢谁,喜欢哪里的情节,不喜欢哪里。即使简单的说喜欢,也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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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方知烟一身大红的马装,上衣是獭兔的红色马装绒袄,下身是轻便的貂绒靴裤。脚上穿的是白色的“奥巴”。这奥巴,中原的地方,是很少见的,它宽大而笨拙,里面细密的缝着三层动物的皮毛,在奥巴的里面,还有平时穿的皮鞋。因此分外的保暖,也是草原生活的必需品。此时知烟正向着雪原深处进发“奥巴”也是必不可少的了。身后披的是兔皮的长长的斗篷。骑着白马,那鲜红的身影,分外的抢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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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凌千荷,北岭心中自然也有千般不舍。江南凌家,当年三个姐妹艳绝天下。以贫民的身份,三个姐妹同时一步登天,当朝皇妃,丞相之妻,和这个将军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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