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化妆的女人》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一样的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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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身份,就会有不同的内在和外在的表现,也就会有不同的服饰、妆容,去匹配、去烘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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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翔和梁依欣走出饭馆,梁依欣指着陆风翔的车说:“你的车好像被‘贴条儿’了。”
“不会吧,这都半夜了,山东的警察也太敬业了。”
两人走到车旁,才发现那其实是一张留言条,是刘晓丽写给陆风翔的:
我想了想,谈这种合作,你来我公司也不方便,而且我公司有些人会捣乱。明天中午,你找康博大道靠近东风东路这边,有个澳德乐时代广场,里面有个毛家饭店。我猜你能查到我的手机号,我就不写在这里了,免得被别人看到。刘姐。
“呵,还‘刘姐’。”陆风翔看着刘晓丽的留言条,不禁笑了出来,又对梁依欣说,“她还挺聪明的,能知道这是我的车。”
“这算什么聪明,你这车太扎眼了。这么晚了,停在这样一家饭馆儿门口儿,又挂着‘天津’的牌照,很容易猜到嘛。不过我倒是越来越觉得这姑娘挺可爱的,要不你考虑、考虑她吧。”
“我考虑什么。你看她那头发。”陆风翔边说着,边上了车。
梁依欣也上了车,却不愿终止刚才的话题,她又说:“你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头发,就否定她,秃子也是有权力拥有真爱的。”
陆风翔开着车,说:“唉,姐,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行吗?她是误会我去酒吧看她演出,是因为喜欢她。但这并不能说明她喜欢我,而且我也不喜欢她。”
“那她要是不喜欢你,为什么刚才看见我和你一起吃饭,她就生气了呢?”
“那你说,她就见过我一次,喜欢我什么?要是真见了一次就喜欢,我只能觉得她是因为我的钱,不过她倒是不像那种女人。”
其实这个道理并不深奥,但是梁依欣知道陆风翔对此实在比较迟钝,她沉默几秒、想了想,突然问陆风翔:“你喜欢林娜吗?”
“不喜欢……诶?你怎么突然问起她了?”
“我想知道,你是真的不喜欢她?还是顾忌你哥?”
“真的不喜欢。之前我是没想明白,不过后来我确定了。”
“那就对了。你跟林娜是同学,她回国后又一直在你身边给你当助理。你们两个认识了那么久,还不是彼此不‘来电’?所以说喜欢一个人,跟认识的时间没有关系。
你也不能说一个女人见了你一次就喜欢你,肯定是因为贪图你的钱,那样那些‘一见钟情’的女人不是很冤嘛。”
“唉,你饶了我吧。咱别聊这个了,赶紧回酒店休息,明天咱们还得跟她去谈生意。咱们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别‘咱们’,我明天不舒服,你自己去吧。”
“不舒服也能提前预知的吗……”
……
陆风翔一直不想梁依欣太操劳,但是昨晚在酒吧就感觉要面对这个刘晓丽,还是有梁依欣在身边比较方便。之后在那家“天津包子”吃宵夜,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梁依欣几句话就化解了误会。
所以陆风翔其实很希望梁依欣今天跟自己一起来见刘晓丽,但梁依欣还是推说“不舒服”,让他自己来,还说刘晓丽突然改了见面的地方,可能会给他个惊喜。
陆风翔觉得见都见过了,也算是认识了,谈得成、谈不成都是双方的诚意问题,说不上什么惊喜。不过他今天来到这里,倒确实被刘晓丽给“惊”了一下。
今天的刘晓丽跟昨天晚上简直判若两人,一头黑发,扎起一条马尾,显得干练、活泼。那些昨晚分布于五官各处的“环”,也都不见了踪影,还多了一副眼镜,显得挺斯文。脸上清爽的淡妆配上一身职业装,又颇有些气质。
要不是他们双方,已经在电话里约定好了——具体在哪张餐桌见面,陆风翔还真未必能找得到刘晓丽。饶是如此,他也是看了半天、反复确认,才坐了下来。
“你……你……”
“怎么啦?昨晚我们还在一起,天亮了你就不认识我了?”刘晓丽带着不夸张、却很迷人的微笑。
“咳咳,你这话有歧义你知道吗?你这头发怎么……”陆风翔与人谈生意,一向是认真的,但面对反差如此巨大的刘晓丽,他还是忍不住先说了些题外话。
“呵呵呵,你傻啊?头发是染的嘛,你以为我天生就是紫头发啊?”
“可是你昨天半夜还是紫头发,这么快就染回来了?”
“你不知道一次性染发剂吗?洗一下就好了。”
“那你那些——耳环呢?”
“我只有两个耳洞,昨晚你看到的其他那些,都是夹上的。”
“可是……我昨晚好像看见你耳朵上还有纹身呢。”
“你看得还挺仔细的。”见陆风翔腼腆地故意看向了别处,刘晓丽又说,“纹身也有暂时性的,一般几周或者几天就会自动消失了。如果急的话,用酒精擦拭一下就没了。”
“那你为什么要……要把自己打扮成那样,不麻烦吗?”陆风翔实在无法理解。
“没办法啊,我爸那人很传统的。他以前又是当兵的,我要是纹身,他能打死我。染发也不行的。老人家嘛,总要哄他开心。那大家就妥协一下嘛,我都是用‘一次性’的装扮,我爸也就不说什么了。
其实我平时也不是很喜欢一直那样,但我是摇滚乐手啊,我打扮成昨晚那样,弹琴的时候就会比较有感觉。经营公司有公司的形象,乐手也该有乐手的形象,我演出也需要舞台效果对不对?
其实习惯了,也不觉得麻烦了。也许不同的身份,就会有不同的外在表现,也就会有不同的服饰、妆容,去匹配、去烘托。我们在不同的场合,也会穿不同的衣服不是?对,这其实就像穿衣服一样,每天换衣服会觉得麻烦吗?
当然,也不光是为了摇滚乐手的身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会显得比较凶,可以防色狼呢。对了,还能显得比较成熟,你看我今天这样,是不是就显得很稚嫩?”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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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翔和梁依欣走出饭馆,梁依欣指着陆风翔的车说:“你的车好像被‘贴条儿’了。”
“不会吧,这都半夜了,山东的警察也太敬业了。”
两人走到车旁,才发现那其实是一张留言条,是刘晓丽写给陆风翔的:
我想了想,谈这种合作,你来我公司也不方便,而且我公司有些人会捣乱。明天中午,你找康博大道靠近东风东路这边,有个澳德乐时代广场,里面有个毛家饭店。我猜你能查到我的手机号,我就不写在这里了,免得被别人看到。刘姐。
“呵,还‘刘姐’。”陆风翔看着刘晓丽的留言条,不禁笑了出来,又对梁依欣说,“她还挺聪明的,能知道这是我的车。”
“这算什么聪明,你这车太扎眼了。这么晚了,停在这样一家饭馆儿门口儿,又挂着‘天津’的牌照,很容易猜到嘛。不过我倒是越来越觉得这姑娘挺可爱的,要不你考虑、考虑她吧。”
“我考虑什么。你看她那头发。”陆风翔边说着,边上了车。
梁依欣也上了车,却不愿终止刚才的话题,她又说:“你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头发,就否定她,秃子也是有权力拥有真爱的。”
陆风翔开着车,说:“唉,姐,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行吗?她是误会我去酒吧看她演出,是因为喜欢她。但这并不能说明她喜欢我,而且我也不喜欢她。”
“那她要是不喜欢你,为什么刚才看见我和你一起吃饭,她就生气了呢?”
“那你说,她就见过我一次,喜欢我什么?要是真见了一次就喜欢,我只能觉得她是因为我的钱,不过她倒是不像那种女人。”
其实这个道理并不深奥,但是梁依欣知道陆风翔对此实在比较迟钝,她沉默几秒、想了想,突然问陆风翔:“你喜欢林娜吗?”
“不喜欢……诶?你怎么突然问起她了?”
“我想知道,你是真的不喜欢她?还是顾忌你哥?”
“真的不喜欢。之前我是没想明白,不过后来我确定了。”
“那就对了。你跟林娜是同学,她回国后又一直在你身边给你当助理。你们两个认识了那么久,还不是彼此不‘来电’?所以说喜欢一个人,跟认识的时间没有关系。
你也不能说一个女人见了你一次就喜欢你,肯定是因为贪图你的钱,那样那些‘一见钟情’的女人不是很冤嘛。”
“唉,你饶了我吧。咱别聊这个了,赶紧回酒店休息,明天咱们还得跟她去谈生意。咱们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别‘咱们’,我明天不舒服,你自己去吧。”
“不舒服也能提前预知的吗……”
……
陆风翔一直不想梁依欣太操劳,但是昨晚在酒吧就感觉要面对这个刘晓丽,还是有梁依欣在身边比较方便。之后在那家“天津包子”吃宵夜,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梁依欣几句话就化解了误会。
所以陆风翔其实很希望梁依欣今天跟自己一起来见刘晓丽,但梁依欣还是推说“不舒服”,让他自己来,还说刘晓丽突然改了见面的地方,可能会给他个惊喜。
陆风翔觉得见都见过了,也算是认识了,谈得成、谈不成都是双方的诚意问题,说不上什么惊喜。不过他今天来到这里,倒确实被刘晓丽给“惊”了一下。
今天的刘晓丽跟昨天晚上简直判若两人,一头黑发,扎起一条马尾,显得干练、活泼。那些昨晚分布于五官各处的“环”,也都不见了踪影,还多了一副眼镜,显得挺斯文。脸上清爽的淡妆配上一身职业装,又颇有些气质。
要不是他们双方,已经在电话里约定好了——具体在哪张餐桌见面,陆风翔还真未必能找得到刘晓丽。饶是如此,他也是看了半天、反复确认,才坐了下来。
“你……你……”
“怎么啦?昨晚我们还在一起,天亮了你就不认识我了?”刘晓丽带着不夸张、却很迷人的微笑。
“咳咳,你这话有歧义你知道吗?你这头发怎么……”陆风翔与人谈生意,一向是认真的,但面对反差如此巨大的刘晓丽,他还是忍不住先说了些题外话。
“呵呵呵,你傻啊?头发是染的嘛,你以为我天生就是紫头发啊?”
“可是你昨天半夜还是紫头发,这么快就染回来了?”
“你不知道一次性染发剂吗?洗一下就好了。”
“那你那些——耳环呢?”
“我只有两个耳洞,昨晚你看到的其他那些,都是夹上的。”
“可是……我昨晚好像看见你耳朵上还有纹身呢。”
“你看得还挺仔细的。”见陆风翔腼腆地故意看向了别处,刘晓丽又说,“纹身也有暂时性的,一般几周或者几天就会自动消失了。如果急的话,用酒精擦拭一下就没了。”
“那你为什么要……要把自己打扮成那样,不麻烦吗?”陆风翔实在无法理解。
“没办法啊,我爸那人很传统的。他以前又是当兵的,我要是纹身,他能打死我。染发也不行的。老人家嘛,总要哄他开心。那大家就妥协一下嘛,我都是用‘一次性’的装扮,我爸也就不说什么了。
其实我平时也不是很喜欢一直那样,但我是摇滚乐手啊,我打扮成昨晚那样,弹琴的时候就会比较有感觉。经营公司有公司的形象,乐手也该有乐手的形象,我演出也需要舞台效果对不对?
其实习惯了,也不觉得麻烦了。也许不同的身份,就会有不同的外在表现,也就会有不同的服饰、妆容,去匹配、去烘托。我们在不同的场合,也会穿不同的衣服不是?对,这其实就像穿衣服一样,每天换衣服会觉得麻烦吗?
当然,也不光是为了摇滚乐手的身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会显得比较凶,可以防色狼呢。对了,还能显得比较成熟,你看我今天这样,是不是就显得很稚嫩?”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