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过敏症》正文 1迎新晚会上的惊喜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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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个人要喝过很多的碳酸饮料,喝过很多种口味的奶茶,吃过很多种口感的刨冰,才会回归和喜欢上白开水的简单与健康;
一个人要换过很多个风格的手机壳,很多个风格的电脑贴膜,才会觉得裸机其实就是最完美的样子;
一个人要写过很多张五颜六色的信笺纸,才会发现白纸的信笺写出来的字原来最好看;
一个人要看过很多处的风景,才会知晓哪一处是自己的恋恋不舍;
而同样的,
一个人也要遇见很多人,才会在某一刻一把抓住那个最怦然心动的人;
一个人也要错过很多人,才不会轻易放过那个最喜欢的人,因为她知晓遇见的难能可贵。
然而这一切都跟沈慕念没有关系。
她们都说:
总会有人知道你怕黑,会在深夜里起身为你按亮那盏通往厕所的灯;
总会有人记得你喜欢类型的电影,会在大雨滂沱的日子里陪你一杯红酒配电影;
总会有人在你沐浴忘拿衣服时从门缝里塞来睡裙,并露出色眯眯的笑眼;
总会有人在喝多了说醉话的时候抱着你柔声细语;
总会有人在冬天的清晨跑几条街为你买来偏爱的那家早餐铺的豆浆和油条;
总会有人心疼你的眼泪,你紧皱的眉头,你揪着的心,还有你那执拗的倔强;
总会有人陪着你疯,陪着你闹,陪着你笑,也陪着你老去;
总会有人爱你比爱自己多;
然而这一切也都跟沈慕念没有关系。
因为她曾经在高中拼命想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告白时过敏了,并且险些死掉。而后沈慕念发现自己一燃起恋爱的情感,就会立马呼吸急促,浑身长满红疹子,越想便越严重……
所以:
男朋友是什么?能吃吗?!
她沈慕念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一名清心寡欲的姑娘。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陆淮安的出现……
正文:
九月的第一个周末,下了足足半个月倾盆大雨的江城终于迎来了虹销雨霁。
一望无际的透蓝天空万里无云,像大山深处的湖泊一样澄澈,阳光就像根根金线,众横交错,恣意的在万物身上蔓延开来。柏油马路散发着沥青的味道,路的一旁是一排挺拔俊秀的法国梧桐树,绿叶蓊郁的它们就像一位位正直青春年华的婀娜少女,用它舒展的腰身展示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
紧挨着另一侧的人行道,水泥堆砌的花坛里叶色嫩绿而细弱的天鹅绒草铺满了整个泥土表层,常绿灌木南天竹栽于正中间,和四周黑色塑料盆里叶片形态美观多变,色彩绚丽如花的羽衣甘蓝交相点缀,花坛外的芙蓉树挺着傲娇的头颅,粉嫩嫩的花朵正随着微风摇曳生姿。
沈慕念无比喜欢这个满目苍翠,鲜花遍地的季节。深深地吸了一口窗外吹进来的含有泥土芳香的空气,正准备掏出手机拍张照片上传朋友圈伪文青一番,谢春花的声音就在后座弥漫开来,“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借我说的出口的淡淡誓言……”
——嗨喽!我是沈慕念。
——你好,我们还有0分钟到江城大学的门口。
——好哒,那我在校门口等你们。
“师傅,麻烦你十分钟之内开到星巴克,可以吗?谢谢哈!”此时手机屏幕上显示着17:0,等到沈慕念提着五杯超大杯焦糖星冰乐返回到学校门口时,时间刚好变成了17:50,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数字,沈慕念低头一笑,有一丢丢悬着的心总算是顺利的跌回了心房。
五分钟之后,一个上身穿着白色七分袖棉麻,下身浅卡其色棉麻休闲裤,外加一双布鞋的清秀男孩子拉开车门,出现在了沈慕念的视线里。
“嗨,周清歌!”沈慕念挥了挥手。
可能一个姑娘一旦有了男朋友,那么全世界的妹子便都可以无辜躺枪成为她的情敌?尤其是看着沈慕念还是一脸兴奋的模样,周清歌旁边站着的长发及腰的妹子立马变得虎视眈眈。
“你谁啊?!”
沈慕念并不生气,而是将手中的星冰乐递了过去,“我就是沈慕念,这是给你们的。”每个人对于自己在乎的人都是如此,即使他在别人眼中丑的不忍直视,但是在自己的心里都是不可或缺的,更是最好看的一个。
“谢谢!”周清歌笑了笑,伸出手接了过去,长发妹子的脸色立马就变得更不好了,“周清歌,她到底谁啊?!你给我说清楚!!”
“她是苏大风的朋友,你想哪儿去了?”周清歌的脸上露出了掩藏不住的宠溺的笑,沈慕念之觉得这电灯泡要是再当下去,不出意外她肯定很快就会燃起想要恋爱的心脏,然后过敏的惨不忍睹,因为就像南海不可能是菲律宾的一样,她也不可能像别人这样安全的谈恋爱,所以赶紧将手里提着的衣服袋子和鞋盒子一并递了过去。
“艺术中心后台,0休息室,苏大风今晚主持要穿的连衣裙和高跟鞋。”
“什么?苏大风主持江城大学的迎新晚会?不会吧?!”长发妹子的脸上立马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两只眼睛睁的老大,似乎下一秒就能惊讶的掉到地上。
“苏大风从五岁开始就跟着你们市里最好的主持人学习主持,市上,省上,乃至全国性的主持比赛,她都是拿奖拿到手软的。十分钟后我在艺术中心门口等你们入场哦!”喝着焦糖星冰乐的沈慕念回眸一笑,不过笑里有些意味深长。
周清歌牵着长发妹子的手转身的时候,嘴里声念叨的“大风怎么会答应他们主持呢?”让沈慕念得意的在心里给自己能说服苏大风成功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傍晚七点,江城大学的迎新晚会正式在艺术中心拉开帷幕,两位主持人随着追光从幕后走到了前台。
——青春是鲜花与荆棘共生的长路,我们是旅人,带着无限的憧憬与新奇踏上了这段希望的旅程。它充满了我们的赤诚与梦想,充满了年轻的激情与能量。
男主持人穿了一身质地不俗的黑色西装,里面搭配着白色衬衣,精致的纯银领夹,外加一条黑色的真丝领带。他的脸部皮肤白皙,棱角分明,如剑般斜斜扬起的浓眉下,是高高耸起的鼻梁和深陷的眼眶,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暖的光,嘴角牵扯着好看而合适宜的笑,帅的台下的妹子们被迷的立马欢呼了起来,尖叫声,口哨声连绵不断。
——欢迎你们,亲爱的新同学们,在这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九月,我们一起站在新的,共创美好未来。
女主持人则穿了一袭手工制作而成的满是水晶管的拖地连衣长裙,凹凸有致的身材令人羡慕到嫉妒,精致的妆容与强大的气场让人无不赞赏。如果说一个妹子让异性觉得美,那她并不是就真的美若天仙了,但如果一个妹子能让同性都觉得美,那就一定是真的美了,这样的美让场下的欢呼声再掀高潮。
——今天的你们以江城大学为荣,明天的江城大学以你们为荣!!(男)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女)
——晚上好!(合)
——这里是江城大学迎新晚会的现场,今晚我们将用歌声诠释青春的气息,用舞蹈张开梦想的翅膀,我是主持人马亮。(男)
“这女主持人是谁啊?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好有气质啊,真美!”
“真端庄,崇拜姐姐诶……”
“这普通话标准的没谁了。”
“气场太足了。”
——今晚我们将用信仰追逐青春的足迹,用理想打造梦想的天堂。我是主持人苏大风。(女)
艺术中心里顿时不出沈慕念所料的响起了一股整齐的惊叹声。
台上的流程依然正常的进行着,而台下观众的讨论也还在持续膨胀着。
“卧槽!你快掐掐我,我不是在做梦吧?苏大风竟然去主持了!”
“苏大风正经起来竟然这么大家风范儿,好美啊!”
“谁把苏大风说动的啊,这也太厉害了吧。”
“我的天,苏大风直接就把周琳若给秒杀了。”
“听说晚会前周琳若突然撂挑子不主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唉,现在打脸了吧,苏大风多棒,这以后啊,就算周琳若再想上台主持,恐怕也难了。”
“所以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哈哈哈哈哈。”
站在台上的苏大风脸上虽然什么变化都没有,但眼神却明显的更是坚定了,刚刚周清歌望向自己的那惊艳的样子,果然是印证了沈慕念纸上的一句话:一个人应该是多种风格都能hld住并且要去展示的,否则太单一就激不起波澜了,因为自己早被自己枯燥死了,更何况是别人?
而她在周清歌的面前从来都是嘻嘻哈哈的地痞姐,可周清歌不知道的是她既能嗨,但认真起来也能女神。
时间让苏大风喜欢周清歌这件事变得平淡,温和,就像冬日里的一杯温水,也像夏日里的那杯凉白开,透明,但太过纯粹。
原本苏大风一直觉得自己还是别耽误周清歌了,可是现在看来,她错了,并且是错的彻底,因为她不耽误他,也会有别人耽误他。
那她当然不甘心了。
内心有所爱,山海皆可平。
苏大风知道,现在开始,她该给这杯水加色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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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要写过很多张五颜六色的信笺纸,才会发现白纸的信笺写出来的字原来最好看;
一个人要看过很多处的风景,才会知晓哪一处是自己的恋恋不舍;
而同样的,
一个人也要遇见很多人,才会在某一刻一把抓住那个最怦然心动的人;
一个人也要错过很多人,才不会轻易放过那个最喜欢的人,因为她知晓遇见的难能可贵。
然而这一切都跟沈慕念没有关系。
她们都说:
总会有人知道你怕黑,会在深夜里起身为你按亮那盏通往厕所的灯;
总会有人记得你喜欢类型的电影,会在大雨滂沱的日子里陪你一杯红酒配电影;
总会有人在你沐浴忘拿衣服时从门缝里塞来睡裙,并露出色眯眯的笑眼;
总会有人在喝多了说醉话的时候抱着你柔声细语;
总会有人在冬天的清晨跑几条街为你买来偏爱的那家早餐铺的豆浆和油条;
总会有人心疼你的眼泪,你紧皱的眉头,你揪着的心,还有你那执拗的倔强;
总会有人陪着你疯,陪着你闹,陪着你笑,也陪着你老去;
总会有人爱你比爱自己多;
然而这一切也都跟沈慕念没有关系。
因为她曾经在高中拼命想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告白时过敏了,并且险些死掉。而后沈慕念发现自己一燃起恋爱的情感,就会立马呼吸急促,浑身长满红疹子,越想便越严重……
所以:
男朋友是什么?能吃吗?!
她沈慕念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一名清心寡欲的姑娘。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陆淮安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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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第一个周末,下了足足半个月倾盆大雨的江城终于迎来了虹销雨霁。
一望无际的透蓝天空万里无云,像大山深处的湖泊一样澄澈,阳光就像根根金线,众横交错,恣意的在万物身上蔓延开来。柏油马路散发着沥青的味道,路的一旁是一排挺拔俊秀的法国梧桐树,绿叶蓊郁的它们就像一位位正直青春年华的婀娜少女,用它舒展的腰身展示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
紧挨着另一侧的人行道,水泥堆砌的花坛里叶色嫩绿而细弱的天鹅绒草铺满了整个泥土表层,常绿灌木南天竹栽于正中间,和四周黑色塑料盆里叶片形态美观多变,色彩绚丽如花的羽衣甘蓝交相点缀,花坛外的芙蓉树挺着傲娇的头颅,粉嫩嫩的花朵正随着微风摇曳生姿。
沈慕念无比喜欢这个满目苍翠,鲜花遍地的季节。深深地吸了一口窗外吹进来的含有泥土芳香的空气,正准备掏出手机拍张照片上传朋友圈伪文青一番,谢春花的声音就在后座弥漫开来,“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借我说的出口的淡淡誓言……”
——嗨喽!我是沈慕念。
——你好,我们还有0分钟到江城大学的门口。
——好哒,那我在校门口等你们。
“师傅,麻烦你十分钟之内开到星巴克,可以吗?谢谢哈!”此时手机屏幕上显示着17:0,等到沈慕念提着五杯超大杯焦糖星冰乐返回到学校门口时,时间刚好变成了17:50,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数字,沈慕念低头一笑,有一丢丢悬着的心总算是顺利的跌回了心房。
五分钟之后,一个上身穿着白色七分袖棉麻,下身浅卡其色棉麻休闲裤,外加一双布鞋的清秀男孩子拉开车门,出现在了沈慕念的视线里。
“嗨,周清歌!”沈慕念挥了挥手。
可能一个姑娘一旦有了男朋友,那么全世界的妹子便都可以无辜躺枪成为她的情敌?尤其是看着沈慕念还是一脸兴奋的模样,周清歌旁边站着的长发及腰的妹子立马变得虎视眈眈。
“你谁啊?!”
沈慕念并不生气,而是将手中的星冰乐递了过去,“我就是沈慕念,这是给你们的。”每个人对于自己在乎的人都是如此,即使他在别人眼中丑的不忍直视,但是在自己的心里都是不可或缺的,更是最好看的一个。
“谢谢!”周清歌笑了笑,伸出手接了过去,长发妹子的脸色立马就变得更不好了,“周清歌,她到底谁啊?!你给我说清楚!!”
“她是苏大风的朋友,你想哪儿去了?”周清歌的脸上露出了掩藏不住的宠溺的笑,沈慕念之觉得这电灯泡要是再当下去,不出意外她肯定很快就会燃起想要恋爱的心脏,然后过敏的惨不忍睹,因为就像南海不可能是菲律宾的一样,她也不可能像别人这样安全的谈恋爱,所以赶紧将手里提着的衣服袋子和鞋盒子一并递了过去。
“艺术中心后台,0休息室,苏大风今晚主持要穿的连衣裙和高跟鞋。”
“什么?苏大风主持江城大学的迎新晚会?不会吧?!”长发妹子的脸上立马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两只眼睛睁的老大,似乎下一秒就能惊讶的掉到地上。
“苏大风从五岁开始就跟着你们市里最好的主持人学习主持,市上,省上,乃至全国性的主持比赛,她都是拿奖拿到手软的。十分钟后我在艺术中心门口等你们入场哦!”喝着焦糖星冰乐的沈慕念回眸一笑,不过笑里有些意味深长。
周清歌牵着长发妹子的手转身的时候,嘴里声念叨的“大风怎么会答应他们主持呢?”让沈慕念得意的在心里给自己能说服苏大风成功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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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鲜花与荆棘共生的长路,我们是旅人,带着无限的憧憬与新奇踏上了这段希望的旅程。它充满了我们的赤诚与梦想,充满了年轻的激情与能量。
男主持人穿了一身质地不俗的黑色西装,里面搭配着白色衬衣,精致的纯银领夹,外加一条黑色的真丝领带。他的脸部皮肤白皙,棱角分明,如剑般斜斜扬起的浓眉下,是高高耸起的鼻梁和深陷的眼眶,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暖的光,嘴角牵扯着好看而合适宜的笑,帅的台下的妹子们被迷的立马欢呼了起来,尖叫声,口哨声连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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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江城大学迎新晚会的现场,今晚我们将用歌声诠释青春的气息,用舞蹈张开梦想的翅膀,我是主持人马亮。(男)
“这女主持人是谁啊?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好有气质啊,真美!”
“真端庄,崇拜姐姐诶……”
“这普通话标准的没谁了。”
“气场太足了。”
——今晚我们将用信仰追逐青春的足迹,用理想打造梦想的天堂。我是主持人苏大风。(女)
艺术中心里顿时不出沈慕念所料的响起了一股整齐的惊叹声。
台上的流程依然正常的进行着,而台下观众的讨论也还在持续膨胀着。
“卧槽!你快掐掐我,我不是在做梦吧?苏大风竟然去主持了!”
“苏大风正经起来竟然这么大家风范儿,好美啊!”
“谁把苏大风说动的啊,这也太厉害了吧。”
“我的天,苏大风直接就把周琳若给秒杀了。”
“听说晚会前周琳若突然撂挑子不主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唉,现在打脸了吧,苏大风多棒,这以后啊,就算周琳若再想上台主持,恐怕也难了。”
“所以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哈哈哈哈哈。”
站在台上的苏大风脸上虽然什么变化都没有,但眼神却明显的更是坚定了,刚刚周清歌望向自己的那惊艳的样子,果然是印证了沈慕念纸上的一句话:一个人应该是多种风格都能hld住并且要去展示的,否则太单一就激不起波澜了,因为自己早被自己枯燥死了,更何况是别人?
而她在周清歌的面前从来都是嘻嘻哈哈的地痞姐,可周清歌不知道的是她既能嗨,但认真起来也能女神。
时间让苏大风喜欢周清歌这件事变得平淡,温和,就像冬日里的一杯温水,也像夏日里的那杯凉白开,透明,但太过纯粹。
原本苏大风一直觉得自己还是别耽误周清歌了,可是现在看来,她错了,并且是错的彻底,因为她不耽误他,也会有别人耽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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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风知道,现在开始,她该给这杯水加色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