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17根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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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森森,我出身于英国皇室,祖先可追溯到十五世纪。
我的祖上多由国王与王后赐婚,连生孩子这件私事都没少叫他们操心。但也正因如此,我们家族中的所有后代都拥有与生俱来的高贵典雅。
我的祖先连续数代独得宫中恩宠,并创造了历史上的奇迹:不但在权利漩涡的泥流中安康无忧,还能做到在政治的腥风血雨中荣宠不休。
很多人曾问过我的先祖,他们到底掌握了怎样的诀窍,无论王庭的政治斗争如何残酷,却总能让不同的当政者,打从心底里对他们信任非常又恩宠有佳。
我的先祖只说了三个字:做自己。
你不相信么?
哦,是因为“森森”这个名字没有档次?
“森森”只是我的小名,我的大名叫“素巴瑞拉荻周”。因为我的大名太长了,以人类的智商,很难一下记住,所以我的主人才给我起了一个好记的叠名。
没错,我是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宠物狗,骑士查理王小型猎犬,a型血双子座。我爱干净、富有进取心,又喜欢新鲜的事物。
我的主人常说我喜新厌旧。所以她总是把旧玩具藏起来,然后过一段时间再拿出来给我玩。她还以为我很好糊弄,可实际上,我不过是为了满足她的预期而装出来的兴奋。
是的,我的主人就是这么个不时冒傻气的人类。
我主人的傻气不光体现在这里,简直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每次我把自己喜爱的玩具叼到她面前,她总要摸摸我的头,将玩具丢远。然后,我只能一次次把她丢远的玩具捡回来给她。
以她的智商,永远不明白,我的重点是“给”,不是“捡”。
这是一件让我很无奈的事,但我智商这么高,怎么可能没有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的方法呢?
在我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再把玩具叼回来时,绝不轻易撒口。我要让我的主人知道,玩具拿来给她不是用来丢的。
然而,事实证明,主人根本没get到我的点。
一次又一次,她坚持不懈地用一次比一次大的力气,把玩具从我嘴里抢过去,又远远的丢开。然后我只能无奈地看着她,听她兴奋的说,“森森宝贝,快去捡啊!”
于是,我又心软了,只能装出兴奋的样子再去把玩具捡回来。
——哎!心累。
不过我并没有气馁。
偶尔在公园与其他狗狗聊天时,总会听他们强调训练人类是一个长久而艰难的过程。所以我,作为一只合格的宠物狗,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哪怕训练主人是我毕生的事业。
五年来,我坚持每次把玩具捡回来,都不撒口。然而,主人她五年了,还是没有任何长进,嗯......
但是,无论我的主人有多蠢,我对她的爱总是不变的。
我喜欢依偎在她身旁睡觉,喜欢抢她的枕头,喜欢她在我做恶梦的时候轻轻抚摸我的脑袋,柔声安慰我没事。
我喜欢在她带我去公园时,扑那落在草地上的麻雀,然后回头看她“咯咯”的笑。
我喜欢对友善的路人抱以明朗的表情,并且听主人对对方说,“他喜欢人类”。
我喜欢在主人做饭时,守在厨房的入口,确保我们食物的安全。
我喜欢陪着主人看电视,哪怕那一团像素,在我眼里不过一堆花花燥燥的麻点。
人类有个成语可以很确切地形容我的这种感觉和行为——“爱屋及乌”。
我喜欢在主人工作的时候,趴在她的脚边静静装睡。然后在她起身时,第一时间跟上去。
我喜欢在春天靠在主人身边,喜欢在夏天和她玩水,喜欢在秋天与她同踏秋黄的落叶,喜欢在冬天钻进她的被窝。
有主人的一年四季,都是我喜欢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和主人一起吃东西。也许是因为我的主人是个不知节制的吃货的关系,所以我的体重总在超标的边缘。
然而,在食物面前,超重什么的都是浮云。我对食物的热爱,尤其是对主人所做的食物的热爱,是难以形容的。当然,狗粮也不错,尤其是加了牛油果果油的狗粮。
主人为了我的健康,哪怕省吃俭用也会给我买高级的无谷物狗粮。主人说,无谷物狗粮可以保证我营养均衡,控制体重;牛油果果油可以滋润我的皮肤,柔亮我的毛发。我有乳糖不耐受,没法喝牛奶,所以主人总是特地给我准备对肠胃更加温和的新鲜羊奶。
据说这些东西,对主人来说都有些小贵。
主人的很多朋友不理解,觉得她在我身上花了太多的钱。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知道,在他们那淡漠与难以理解的目光中,我只不过是一只四条腿的“畜生”。
他们不懂我在主人心里的分量,但是......who care?
我仍旧因为爱着主人而喜欢人类,我终究只需要主人的目光和怀抱。我,只要有主人就够了。
她是我今生最深沉的牵绊。
主人一直在努力给我最好的东西,她说是因为她想我健健康康的多陪她几年。
这是一件悲哀的事,狗狗的寿命相对于人类来说太过短暂。
据说一般狗狗可以活到十五年,可是因为我们“骑士”有很大的风险患上心脏病,所以寿命还要短些。
虽然我的父母“长寿”又健康,但总是要小心为上。毕竟,对我来说最痛苦的事不是吃不到美味的食物,而是与主人分离。
每当主人出门的时候,我都非常狂躁不安。我没有办法忍受一分一秒与主人分开的时间。所以,每次主人离开后,我都寸步不离地守在门口,等着她归来。
她每次回来,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而我作为出了名的kiss dog,总要给她几个‘吻’,才肯罢休。
嗯,每一次与主人重逢,都是我最期待最幸福的瞬间。可并不是每一次分离,都会有重逢......
那一年我五岁零一个月,主人带我登上了远行的飞机。
“宝贝森森,不要担心,你乖乖的,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主人是这么跟我说的,所以我相信她。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喜欢动物的人。有的会把猫咪开膛破肚,有的会无缘无故虐待小动物,还有人会吃打来的宠物狗的肉。所以主人在开始这段行程前,搜遍网络,找了一家信誉评价良好的狗狗托运公司,让我舒舒服服地完成这段旅程。
我在上飞机前所受到的照顾十分周到,从狗粮到水,再到工作人员的态度,都无可挑剔。只是与主人分别,再好的东西也无法取悦我。
我忐忑的在巨大的噪音和轰隆声中,降落在一个陌生的土地。在舱门打开的一瞬间,我的噩梦开始了。
卸货的工作人员看到了我,我焦急地向他摇着尾巴,发出哀求的呜咽,希望他能快点带我去见主人。然而,对方的眼神让我害怕。那是一种冷漠到让我背毛直立的眼神,我从未见到过。
我开始害怕、不安,我开始呼唤主人,我开始拼命的挠我的笼子,我开始警告他不要过来。可他还是拿到了我的笼子,并把我带到了一个背人的地方。
我安慰自己,很快就能见到主人了,一切都会好的。我喜欢人类,人类也不会对我太坏。
那个工作人员不知从何处拿来一个我没见过的东西,单手举着。
那东西的行状很像主人与我玩“piupiu”游戏时手摆成的姿势,所以,这个人是想和我玩游戏么?只要我配合他完成游戏,他应该就会带我去见主人了吧?
我已经准备好了,只要他发出“piu”的声音,我就会马上倒地装死。主人说过,只要我乖乖的,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然而,他并没有发出这个声音。他只是打开了我的笼子,示意我出去。
我一向是很听话的,主人肯定也希望我能友好的对待他人。我无法忘记主人对别人说“他喜欢人类”时骄傲又温暖的表情。
所以,我听话的走出了笼子。
接下来,恐怖的一幕发生了。那人用手里的东西瞄准我,在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声响后,我便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进入了我小小的身躯。
那东西让我流血,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疼痛。我哀嚎着想要逃跑,却很快因虚弱与疼痛瘫软在地。
那人笑着,随意地跟在后面。
我不懂,为何看到我痛苦,他却那般高兴?
“为什么?”、“求求你”、“主人你在哪里?”——我脑子里的句话,到了嘴边,却只是对人类来说毫无意义的犬吠和哀嚎。
我没了力气,却见他越来越近。于是我翻开肚皮,向他示弱,求他放过我。然而,对方又举起了手中的东西。
我知道,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主人了。
主人温暖的目光,主人的笑,主人的怀抱,主人的抚摸,主人的点点滴滴......我都再也得不到了......
那个人类,那个眼中没有一丝温暖的人类,不,他不会是我喜欢的人类,他只是一个披着人类皮囊的怪物。是的,那只怪物用手里的东西对准了我的脑袋。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
人类管这种离开,叫死亡。而死亡,就是再不会有重逢的别离。
主人,你知道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并不害怕,因为你在我眼前笑着,向我伸出双手,在我耳边叫着,“森森,过来。”
一声响后,我闭上了双眼,意识在黑暗中消弭。
我最终没能与主人重逢。
这,真是一件忧桑的事呢......
—*—*—*—
一辆加长版法拉利360里,靠在椅背上睡着的尹世杰眉头轻蹙,他颤动的眼角便流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
梦中传来女孩一声一声遥远的呼唤,“森森,森森,过来......”
忽然,他睁开双眼,似被这场梦吓得不轻。
目光犀利的一双龙目微眯,寡淡的咒骂声便从男子唇间传了出来,“该死!”
这一声,却是带了丝无可奈何。他醒着的时候,不知何时会被森森抢夺身体,他睡着的时候还总是循环往复做这个梦。
——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个叫森森的家伙?!
坐在不远处的b国第一名媛安琪儿,挑着自己微卷的长发,用兴趣盎然地目光瞧向他,问道:“又做恶梦了?”
尹世杰没有说话,他正了正眼镜,才慢慢恢复记忆。他刚参加完王室图书馆的读书会,身为图书管理员的安琪儿就蹭上了他的车,说是要一起去托夫拉皇宫参加午餐会。
然而,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开口问安琪儿道:“今天是几号?”
“3月13日,我的金爵大人。”安琪儿笑道。
尹世杰这才放心下来。
“安琪儿,”尹世杰忽然问道:“你相信巫术么?”
“巫术?”
尹世杰迟疑了些许,说道:“巫师说生者皆有灵,若死不甘心,灵魂就会逗留在人间,甚至进到别人的身体中。”
安琪儿似听到了什么笑话,“我的金爵大人,您忘记了么?我是专攻物理科学的。”
安琪儿说着露出灿烂的笑容,“所以,我当然相信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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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先连续数代独得宫中恩宠,并创造了历史上的奇迹:不但在权利漩涡的泥流中安康无忧,还能做到在政治的腥风血雨中荣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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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森”只是我的小名,我的大名叫“素巴瑞拉荻周”。因为我的大名太长了,以人类的智商,很难一下记住,所以我的主人才给我起了一个好记的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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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人常说我喜新厌旧。所以她总是把旧玩具藏起来,然后过一段时间再拿出来给我玩。她还以为我很好糊弄,可实际上,我不过是为了满足她的预期而装出来的兴奋。
是的,我的主人就是这么个不时冒傻气的人类。
我主人的傻气不光体现在这里,简直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每次我把自己喜爱的玩具叼到她面前,她总要摸摸我的头,将玩具丢远。然后,我只能一次次把她丢远的玩具捡回来给她。
以她的智商,永远不明白,我的重点是“给”,不是“捡”。
这是一件让我很无奈的事,但我智商这么高,怎么可能没有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的方法呢?
在我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再把玩具叼回来时,绝不轻易撒口。我要让我的主人知道,玩具拿来给她不是用来丢的。
然而,事实证明,主人根本没get到我的点。
一次又一次,她坚持不懈地用一次比一次大的力气,把玩具从我嘴里抢过去,又远远的丢开。然后我只能无奈地看着她,听她兴奋的说,“森森宝贝,快去捡啊!”
于是,我又心软了,只能装出兴奋的样子再去把玩具捡回来。
——哎!心累。
不过我并没有气馁。
偶尔在公园与其他狗狗聊天时,总会听他们强调训练人类是一个长久而艰难的过程。所以我,作为一只合格的宠物狗,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哪怕训练主人是我毕生的事业。
五年来,我坚持每次把玩具捡回来,都不撒口。然而,主人她五年了,还是没有任何长进,嗯......
但是,无论我的主人有多蠢,我对她的爱总是不变的。
我喜欢依偎在她身旁睡觉,喜欢抢她的枕头,喜欢她在我做恶梦的时候轻轻抚摸我的脑袋,柔声安慰我没事。
我喜欢在她带我去公园时,扑那落在草地上的麻雀,然后回头看她“咯咯”的笑。
我喜欢对友善的路人抱以明朗的表情,并且听主人对对方说,“他喜欢人类”。
我喜欢在主人做饭时,守在厨房的入口,确保我们食物的安全。
我喜欢陪着主人看电视,哪怕那一团像素,在我眼里不过一堆花花燥燥的麻点。
人类有个成语可以很确切地形容我的这种感觉和行为——“爱屋及乌”。
我喜欢在主人工作的时候,趴在她的脚边静静装睡。然后在她起身时,第一时间跟上去。
我喜欢在春天靠在主人身边,喜欢在夏天和她玩水,喜欢在秋天与她同踏秋黄的落叶,喜欢在冬天钻进她的被窝。
有主人的一年四季,都是我喜欢的季节。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和主人一起吃东西。也许是因为我的主人是个不知节制的吃货的关系,所以我的体重总在超标的边缘。
然而,在食物面前,超重什么的都是浮云。我对食物的热爱,尤其是对主人所做的食物的热爱,是难以形容的。当然,狗粮也不错,尤其是加了牛油果果油的狗粮。
主人为了我的健康,哪怕省吃俭用也会给我买高级的无谷物狗粮。主人说,无谷物狗粮可以保证我营养均衡,控制体重;牛油果果油可以滋润我的皮肤,柔亮我的毛发。我有乳糖不耐受,没法喝牛奶,所以主人总是特地给我准备对肠胃更加温和的新鲜羊奶。
据说这些东西,对主人来说都有些小贵。
主人的很多朋友不理解,觉得她在我身上花了太多的钱。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知道,在他们那淡漠与难以理解的目光中,我只不过是一只四条腿的“畜生”。
他们不懂我在主人心里的分量,但是......who care?
我仍旧因为爱着主人而喜欢人类,我终究只需要主人的目光和怀抱。我,只要有主人就够了。
她是我今生最深沉的牵绊。
主人一直在努力给我最好的东西,她说是因为她想我健健康康的多陪她几年。
这是一件悲哀的事,狗狗的寿命相对于人类来说太过短暂。
据说一般狗狗可以活到十五年,可是因为我们“骑士”有很大的风险患上心脏病,所以寿命还要短些。
虽然我的父母“长寿”又健康,但总是要小心为上。毕竟,对我来说最痛苦的事不是吃不到美味的食物,而是与主人分离。
每当主人出门的时候,我都非常狂躁不安。我没有办法忍受一分一秒与主人分开的时间。所以,每次主人离开后,我都寸步不离地守在门口,等着她归来。
她每次回来,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而我作为出了名的kiss dog,总要给她几个‘吻’,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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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森森,不要担心,你乖乖的,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主人是这么跟我说的,所以我相信她。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喜欢动物的人。有的会把猫咪开膛破肚,有的会无缘无故虐待小动物,还有人会吃打来的宠物狗的肉。所以主人在开始这段行程前,搜遍网络,找了一家信誉评价良好的狗狗托运公司,让我舒舒服服地完成这段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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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忐忑的在巨大的噪音和轰隆声中,降落在一个陌生的土地。在舱门打开的一瞬间,我的噩梦开始了。
卸货的工作人员看到了我,我焦急地向他摇着尾巴,发出哀求的呜咽,希望他能快点带我去见主人。然而,对方的眼神让我害怕。那是一种冷漠到让我背毛直立的眼神,我从未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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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是很听话的,主人肯定也希望我能友好的对待他人。我无法忘记主人对别人说“他喜欢人类”时骄傲又温暖的表情。
所以,我听话的走出了笼子。
接下来,恐怖的一幕发生了。那人用手里的东西瞄准我,在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声响后,我便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进入了我小小的身躯。
那东西让我流血,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疼痛。我哀嚎着想要逃跑,却很快因虚弱与疼痛瘫软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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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为何看到我痛苦,他却那般高兴?
“为什么?”、“求求你”、“主人你在哪里?”——我脑子里的句话,到了嘴边,却只是对人类来说毫无意义的犬吠和哀嚎。
我没了力气,却见他越来越近。于是我翻开肚皮,向他示弱,求他放过我。然而,对方又举起了手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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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温暖的目光,主人的笑,主人的怀抱,主人的抚摸,主人的点点滴滴......我都再也得不到了......
那个人类,那个眼中没有一丝温暖的人类,不,他不会是我喜欢的人类,他只是一个披着人类皮囊的怪物。是的,那只怪物用手里的东西对准了我的脑袋。我知道,我很快就要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
人类管这种离开,叫死亡。而死亡,就是再不会有重逢的别离。
主人,你知道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并不害怕,因为你在我眼前笑着,向我伸出双手,在我耳边叫着,“森森,过来。”
一声响后,我闭上了双眼,意识在黑暗中消弭。
我最终没能与主人重逢。
这,真是一件忧桑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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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加长版法拉利360里,靠在椅背上睡着的尹世杰眉头轻蹙,他颤动的眼角便流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
梦中传来女孩一声一声遥远的呼唤,“森森,森森,过来......”
忽然,他睁开双眼,似被这场梦吓得不轻。
目光犀利的一双龙目微眯,寡淡的咒骂声便从男子唇间传了出来,“该死!”
这一声,却是带了丝无可奈何。他醒着的时候,不知何时会被森森抢夺身体,他睡着的时候还总是循环往复做这个梦。
——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个叫森森的家伙?!
坐在不远处的b国第一名媛安琪儿,挑着自己微卷的长发,用兴趣盎然地目光瞧向他,问道:“又做恶梦了?”
尹世杰没有说话,他正了正眼镜,才慢慢恢复记忆。他刚参加完王室图书馆的读书会,身为图书管理员的安琪儿就蹭上了他的车,说是要一起去托夫拉皇宫参加午餐会。
然而,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开口问安琪儿道:“今天是几号?”
“3月13日,我的金爵大人。”安琪儿笑道。
尹世杰这才放心下来。
“安琪儿,”尹世杰忽然问道:“你相信巫术么?”
“巫术?”
尹世杰迟疑了些许,说道:“巫师说生者皆有灵,若死不甘心,灵魂就会逗留在人间,甚至进到别人的身体中。”
安琪儿似听到了什么笑话,“我的金爵大人,您忘记了么?我是专攻物理科学的。”
安琪儿说着露出灿烂的笑容,“所以,我当然相信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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